这些日子以来的忙碌,总算是告一段落,他疲累得只想赶紧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场觉,然后……他想见方若海。
她是个让他心烦意乱的女孩,但不可否认,她也是个可爱善良的女孩。
在美国那几日,他很想念她做的饭菜,虽都只是家常便菜,却很对他的味。他习惯了她料理过后的食物,对其他美食竟然没了食欲。
在美国,他没一餐是吃饱的,等等进家门后,希望可以饱食一顿。
他打开门,踏进屋内,一片昏暗,他没闻见该有的饭菜香。走到厨房,没见到那个连做菜时,也习惯抬抬腿、拉拉筋骨的女孩身影。
很多东西一旦成为习惯,便很难再改。没有饭菜香,没有忙碌的身影,林凡不得不承认,他是失落的。
也许是那个雨夜,她玩雨水玩到机车道的举动勾起他怕失去她的心思,即使刻意忽略那背后所隐藏的真正含意,但也抹去不了他想念她的事实。
是他对她日久生了情?还是她近水楼台先得月?
她对他有意,他不是没察觉,会是这样的原因而造成多年来不让女人近身的他,却因她占了同处一室的优势,而让她的一切,一点一滴地渗进他的心吗?
未飞往美国前,没能发现自己心态上的转变,一到美国,她没在身边,他才惊觉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习惯了她的存在。
或许他早就是喜欢她的,所以起初她住进来时,他才会老感觉到不安。因为他的不安,是源自她的那份吸引力。
人在美国,见不到她,便不得不去正视这样的问题,然后,他得到一个结论:他是真的喜欢上她。
没想过要再去喜欢上一个女人,因为他仍害怕失去,却怎么也没想到,他还是动了情,而且对象还是个小他八岁的女孩。
他很矛盾,明知自己心上的伤仍会痛,推拒了不少示好的女性,却没法不去在意她。早在拿到玉坠时,他就该送走她的,他却不提此事,让她顺其自然继续住下,他违反了当初自己绝对要送走她的意念。
一想起她,很烦、很乱,但却又很甜,这就是他对她动情的证据啊!
林凡走到客房——那个暂借她住下的房间——她的东西都还在,表示她只是暂时离开这屋子。
他决定先洗个澡,然后等她回来做饭。
四个小时过去,他没等到人,却等到了一通电话。
“喂?”修长的双腿交叠,他懒洋洋开口。
对方匆匆忙忙几句话,便结束通话。
是方士均打来的。他说方若海在庆功宴上喝醉,她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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