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的时候,我总不停地抽烟,烟盒一撕两半,让烟卷随意摊开来,抽时伸手一够就能够着。
我的本能告诉我,只有书才能伴我一生,才能让我真正快乐。记得在大学里,我曾宣称自己毕生追求的只有两种东西,就是性与艺术,同学们无不以为我前卫而疯狂,几年过来,我才知道,性并不代表女人,艺术也不都藏在象牙塔里,爬上去便可获取,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弄不好会走火入魔的。而书呢,仿佛是一群牛仔裤和超短裙之中的一袭蝉翼纱的素白旗袍,清幽典雅,历久弥香,到拄拐杖的年纪,仍能记得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甜妞,我说我要开一家我理想中那样的特色书店,终生与书相伴。
“简直是异想天开。”亏她还是纺织工学院毕业,竟一点儿不懂我。那次,我去苏州冷摊收书,摔坏了腿,躺倒不能动,她还轰轰烈烈地批判我一通。我辩说:当年邵洵美开过书店,姚蓬子开过书店,连写《性史》的张竞生也开过“美的书店”……
“叫我说你什么好。”甜妞只是摇头,就像见一个关东大汉在用高脚杯喝陈年花雕,怎么看怎么别扭。
兜里有了些散碎银两之后,我就把“油纸伞书坊”开起来,她竟没有任何表示,事不关己的样子;言来语去地撩拨她,也是浑然不觉。对此,我极为不满。我是表面上强梁,其实内心像青花瓷器那么脆薄,碰一碰,就痛。
书坊开张不久,进来一个时尚女孩儿,翻翻看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这书店,我喜欢,”她要留下来。我心里说了句,“这女孩儿,我喜欢,”于是,我就答应把她留下来——这个女孩儿就是研究生罗素。
一晚,想了甜妞,又想了罗素,就没了睡意,思绪麻一样的乱。明天还要早起,我默诵着崔健同志的歌词:该让我听见水声听见鸣叫,该让我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梦神果然就来叩门了。
转天晚上,罗素约我跟她一起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叫“长传冲吊”,我还以为是球迷的聚会呢,陪着罗素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钢琴师弹着没有脊梁骨的曲子,纸醉金迷间泛着轻佻,泛着石榴裙香,浓浓重重的一股子布尔乔亚气息扑面而来。宾客也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里的人物,端着酒杯晃来晃去,晃得人眼晕。
我问罗素:“主人是谁?”
“喏,那位——”罗素带我跟主人见面,是一个嫁到巴黎没几年又回来的舞蹈演员,虽然看上去她那精加工过的脸神采飞扬,但掩盖不住五官周围恣意挥洒的真草隶篆。
罗素特意穿上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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