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个记者朋友,我们尽情地卡拉一晚上。噢,别忘了,带上你的那位罗小姐。”似乎还是有点儿不放心,他又找补了两句,“千万不能失约呀,要是失约我跟你急!”
“柳彬邀我们下周去卡拉OK,我们去不去?”我撂下电话,告诉罗素。
“去呀,凭什么不去?”罗素爽快地说。我一猜,她就会这么回答。
我一直怀疑罗素有多动症,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玩玩闹闹的机会,我觉得,她是个典型的机会主义分子。
我从床上起来,伸个懒腰,感觉似有无数的毛刺扎在我躯体的每一个角落,不,不是疼,不是刻骨铭心的那种疼痛,而是难受,难受得浑身不自在。
我进卫生间的时候,罗素竟也跟着我一起进来,我把她推了出去,她却腻着我说,她要设宴款待我,是为了向我赔礼道歉。
“亲爱的,我不想出去吃饭。”我说。
“去吧,我知道有一家特别精致的小馆子,”她说,“你一定会喜欢的。”
“你看我这么一副武装到牙齿的样子,怎么能出去招摇呀,丑死了。”我说道。
“那怕什么,谁会管你,”她说着,从衣橱里找出一顶白色网球帽,往我的脑袋上一扣,打量了一下说,“行了,这么一看,酷多了。”然后,挎起我的胳膊,“快走吧,一会儿没位子了。”
我还是犹豫不决,站在那踌躇,“我这样到大庭广众之中,感觉总是怪怪的。”
“这样好了,”罗素拿起一团纱布,胡乱地在额头上缠了几遭,说道,“我跟你同甘共苦,休戚与共。”
“算了吧你!”我把纱布抢过来,丢到一边,那是医院给我换药用的。
“嘻嘻,你好乖。”她知道她的目的达到了,就得意了,就笑了。
“你看,这里还好吧?”
“还好。”我巡视了一下这个叫做“道拉基”的小馆,舒适而雅致,使人顿生好感。老板是个厚道的韩国人。罗素说,“这里的狗肉和泡菜最地道,我跟我的同学来过几次,印象极佳,所以才带你来。”
“既然你这么熟悉,那就由你来点菜好了。”
罗素把老板招呼来,点了几道特色菜,然后对我说:“这里的菜可辣了,不过越辣吃起来越过瘾。”
“随便你。”我的伤口隐隐作痛,没什么胃口。
旁边一桌是一群韩国留学生,有男有女七八位,很吵,吵得像一窝觅食的麻雀。我听不懂他们吵的是什么,估计跟酒有关吧,无非是吵吵谁喝得多谁喝得少,喝得多的人劝喝得少的人多喝,喝得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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