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下一站的坐标。
常去的是丽萨的酒吧。她已经俨然社交界的一颗新星,到处出现在各种活动,晚宴上,当然,最后一站,永远是她的酒吧。
居然常常会再看见那个曾经约会我,却被前女友找来的香港人肯尼,他身边的女生依旧换个不停。一日我目光看去,正与他四目相对。奇怪极了,音乐交接,我们居然一笑释前嫌,成了朋友。
我当日不再与他交谈,一方面是恼怒他撒谎骗人,一方面也为对他的女朋友表明态度。但是日子久了,转念想想,谁不骗人哪?男人骗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也会这样骗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最核心的是,我们都没有被骗——这个谎言戳穿得太快,快得我和他说爱说恨,都谈不上。
跟这些刚刚认识的陌生男女相比,我们两个,反而有点知根知底的照顾和亲近。
他的那个女朋友,倒是彻底分开了。后来见过几次,她好像在和一个音乐人约会。我们偶尔也会碰到,见面也会微笑谈话,但是却默契地从来没有再谈过他。
有时候会和肯尼他们一帮人一起玩。我们彼此作伴,我不觉得他拿我当女人,有时候去夜总会,也会拖了我一起去。照样叫小姐坐在他旁边,然后问这里有没有“少爷”可以陪我喝酒聊天。有的时候真的是有的,于是我们各自忙各自的。
玩乐中间,有时也和他说几句真心话。我们知道对方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我们两个也单独吃饭。一顿饭吃得极为安静,一直到了吃完头盘,也不到十句话。等菜的中间他有时候会看报纸,不再和我说,最初认识我的时候,如今天天对旁边女生说的那些俏皮话。
有一次去三里屯吃意大利菜,他突然放下报纸,说:“我们好像不是认识了半年,好像已经结婚五年的一样。”
“谁和你结婚,你的女朋友怎么办?”我纹丝不动地吃我的五分熟的牛排。
“哪一个女朋友?”他马上问。
“对啊,哪一个?”我们这次倒真的是笑了。
从来都不是属于白天的女子。从来都是怕光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脸上长青春期特有的小雀斑。时尚界有一阵子颇为流行小雀斑,很多模特甚至上台时候,非要化妆师添上几点以示纯洁的性感。但小时候的我,对着镜子却郁郁寡欢。专门去看医生,医生开处方给我,要求尽量避免日晒,因为说日晒会晒出更多的斑点和加重之前的小斑。于是从小就喜欢下雨的阴天和没有强烈日照的冬天。看到金光闪闪的阳光,一方面感叹说,太阳真好,一方面快快地走到郁阴处怕这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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