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呀,你咋个老是长不大了,嘴角又挂彩了。”李凌琛一边说着一边温柔地为我擦去嘴角的红油。的确,我在他面前,永远都象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我享受着他轻柔的爱怜,拿起镜子看他的杰作。无意间,从镜子里面,我看见背后有一辆白色面包车,车窗打开着,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面前的爱人,这个面包车什么时候开过来的,我们居然没有发现。不详的念头一闪而过,我站起来一把推开了我的爱人,面前放钵钵鸡的小桌子我碰翻在地,红油,钵钵鸡洒了一地,我背后有一阵钻心的疼痛,我想对李凌琛说些什么,但我倒了下去,晕了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等我醒来时,我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床前,是李凌琛的小老婆,还有他的父母,还李旭然,还有陈倩,还有石兰,我的父母。
陈倩递给我一张锦江晨报,是我倒下时的封面,我穿着那件艾格的粉红色收腰皮衣,那是阿琛最喜欢的衣服,可惜背上无端染红了一滩鲜血。“情到深处挺身护爱人”,陈倩的笔法还是那样老辣,她要求编辑把爱人两个字变形放大,似乎在向李凌琛的的小老婆挑畔。新闻的报道的最后,是成都警连夜铲除涉黑团伙的长篇报道。“陈倩,你写错了,那才是李凌琛的爱人,我和李凌琛是普通朋友,一起吃顿饭而已。”我发觉,我说话时的气息已经很弱了,说完,我让阿琛靠近我,“阿琛,我估计我撑不了多久了,即使挺过这一关,出院后我也不会找你了,我要对你我说四个字,常…乐…未…央。”陈倩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这个只与我一起读过一年书的美女其实比石兰还清楚我,她把李凌琛拉到了一边,悄悄地讲了几句话。我看见李凌琛点了点头,来到床边,他吻着我的耳朵,在我的耳朵呢喃:“妹子,我爱你,常乐未央,真的”,接着是我喜欢的,如摩卡咖啡上奶油般的法式热吻。 他的吻还是那样销魂,可我的舌连转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的泪水再一次滑落,这个混蛋,心中是有我的,原来他是知道他在我心中有多么重要,我是多么地爱他。只是我们认识的时间没对,来世吧,我的胸口缠了一圈绷带,估计那颗花生米已经从我的背后穿到了前胸。等李凌琛吻过我,我叫过陈倩,我拼尽最后地力气说道:“美女,我可能真的不行了,谢谢你,勇敢的记者,保护了我的爱人,我求你,写写我的故事,好吗,以我的口吻。”陈倩的表情这一次特别的认真,再也没了那种玩世恭的味道,我知道,她答应了就一定不会拒绝。我的眼皮好重,我的手渐渐地滑落,我亲爱的混混父母,我确实没力气再说些什么了,我听见李凌琛在大声叫着妹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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