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想做的,不是将潘凤击溃,而是要将他擒住!
想要擒住一个死物,有两种方法,一是将死物用绳索捆绑住,二是将死物的眼珠拿到手,霍去病选择的是后者。
死物身躯一旦死亡,眼珠就会脱离身体,迅速掉落地面,速度极快,没人能够捕获。
可若是眼珠被击碎,空中就会重新凝结出一个眼珠,就像露珠凝结,耗时极长,是人都能轻易将之抓获。
潘凤当然知道眼珠的重要性,可是霍去病的枪太快了,快到他一点反击的信心都没有。
不能反击,那只能躲避。
潘凤双手一松放开灯杆,整个人顿时轻了许多,然后一个侧身避了过去。
枪尖在他脸上划出一条血痕,潘凤却浑然不觉,双臂飞舞,一下子就抓住了枪身。
“霍去病,也不过如此!”
潘凤大声笑了起来。
在医院的时候,他听人说起过,在汉三城内,有三员虎将,分别是公孙敖,赵破奴和霍去病,其中霍去病实力最强,名头最大。
如今看来,比起汜水关前的华雄,还要差上一些,当年华雄,可是一刀就将他的头颅砍下。
霍去病冷然一笑,手腕一抖,大喝一声:“撤手!”
枪杆猛烈震动,潘凤只觉得十指剧痛,小小一把银枪竟然没能握住,虎口还崩出血来。
一抖之威,竟然如此之强!
潘凤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
但是,迟了!
银枪一记横扫,潘凤庞大的身躯就像风筝一样,被银枪扫飞出去,落地时头颅已碎。
“白龙驹要是冲起来,一枪绝对刺爆你的眼珠,识相的就乖乖跟我回去!”霍去病向来眼高于顶,不愿和人多说话,因为潘凤接了他一枪的缘故,话多了几句。
汉三城内的军营之中,能真正接他一枪的,只有公孙敖一人而已。
潘凤还差了些。
胡云腾举起大刀,刀尖指向霍去病。
回去这种事情,杨修和潘凤可以,因为他们是不死之躯,自己却是万万不可。
城主刘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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