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了,我都厌烦的要哭。阿浪哥,以后不要随便把你的怜悯施舍给别人!其实你和我是同一类人,都被人们遗弃,你难道不是寂寞的‘浪子‘吗?呵呵,你是我的初恋,还和我偷偷约会,我会永远想着你,如果我的眼睛治好了,我一定要回来看你长的什么样子;如果治不好,至少我还吻了你,不是吗?我爱你!雯雯永远祝你幸福快乐。”秦浪的心变成加糖的咖啡,这是藤蔓般缠人的爱?还是小鸟依人般的温存?自己真的有爱过她?哈,不可能的,她太小了,小的几乎不能拥有爱情,她只是一个可爱天真的妹妹。
脸上的红晕逃不过郑医师的眼睛,他笑着,摇几下头,孩子们的心思真的是难猜难测呀。
对爱表现出恐慌的秦浪一路蜗牛般爬回家,脱了衣服进浴室里冲澡,心里象是枯荣转变的季节,乱的理不出思绪来。他猛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圈子正在缩小,因为一些朋友都已相继离他而去,他开始陷入孤独,这只有小时侯才感觉到的心情再次回来了。秦浪不是自寻烦劳的人,轻易不会掉进回忆的黄昏里,可是毕竟他也是一个凡人。那个曾经爱打架的男孩,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眼泪的男孩,穿着被人嘲笑的烂棉鞋,背着“野种”的外号,坐在椅子上不与人说话的男孩,那么安静,安静的叫人不可思议。冬天的风撕开沙漠城的墙壁,钻进他的烂鞋里,冻坏了脚趾。回家后韩小芸心疼地给他揉搓,找了好几个大夫医治才保住那几个脚趾头。一次,在路上被四五个孩子围住讥笑,其中一个拍着他的肩膀骂他是“狗娘养的”,他疯了一般揍那几个混球,竟然把他们全部打跑,他胜利地拍去刚才那蠢货留在自己肩膀上的痕迹,这次事件被他看作是人生旅程里的辉煌,还把拍肩的动作当成纪念延续至今。一天一天的长大,他骨子里的叛逆已经成型,和他的身体生长在了一起。韩小芸做服装生意有了钱,生活变好了,他再不用穿被人嘲笑的烂棉鞋,再没人敢叫他“野种”。他大了,懂事了,开始做自己的事,开始用自己的眼光辨别这个世界,并且有了自己的理想,就是能有一天去西藏、去南极,去体味生命的极限。他从小就被这个城市所厌弃,他也更憎恶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他要和远翔一样,离开沙漠城。
水花喷溅到他结实的胸膛上,紫铜色的皮肤被冲洗的光洁舒畅。他听见敲门声。
“谁?”“我!你老妈!还能有谁?”韩小芸的声音。
“我洗澡呢,你先憋着。”“没好话呀你?妈进去给你搓搓背,你肯定脏的不成人样了。”“不用!我自己擦!”“听话,你把门打开。”“不用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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