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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一经交保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他到法院办理公证结婚,为他们担任见证的是里头两名正好路过的职员。
离开法院后,项纪雍便带着她回到律师事务所,一路上两人始终没有任何的交谈。
事务所里的几名职员见到项纪雍领着个女人进门皆感到诧异,因为这是过去所不曾有过的,所以不免都多看了她一眼。
要进入自己的办公室前,项纪雍对秘书吩咐着,要她取消所有证件的挂失跟补办手续。
秘书听了不免又朝颜家乐望了一眼,猜想她应该就是稍早在电话中,那个声称捡到老板皮夹的女人。
只是两人为何会一起回到事务所,秘书尽管心里头感到纳闷,却也不便多问。
在两人进去办公室之前,秘书赶忙问道:「老板,需要替你们送饮料进去吗?」
「不需要!」项纪雍一口回绝,便头也不回地走进办公室,身后的颜家乐则是被动的跟进。
他一进办公室便打开桌上的计算机,自顾自地打起了文件,对随同进门的她完全置之不理。
被晾在一旁的颜家乐尽管不明白他带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却也不愿开口问他,只是径自走到沙发那头坐下。
对她来说,项纪雍的行径就与趁火打劫无异,不论他究竟是为了什么娶她,在根本上都已经违背了她的意愿。
因此,她根本就不想也没兴趣知道他接下来的任何打算。
没多久,他将所打的文件打印出来,丢到颜家乐面前要她签名。
文件上头是关于男方个人财产以及权益的维护,她对此并不感到意外,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娶她,可也不至于蠢到以为他会跟自己分享他的一切。
如同这桩被迫的婚姻一样,颜家乐对眼前男人所拥有的一切根本就不希罕,抓起笔来便在上头爽快的签名。
签完名后,项纪雍丢了支钥匙跟一张抄有住址的纸片给她,要她在今天之内搬进去后,便要她离开办以室,专制的态度如同是在对待一只挥之则去的小狗。
偏偏,她没有拒绝的权利。
当然,她不会以为他之所以这么放心是出于对她的信任,而是他们彼此心里都很明白,官司未了的她根本就无处可逃。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能阿Q地说服自己,就当是捡到免费的住所,正好可以省下每个月四千多块钱的房租。
对别人来说,四千多块或许只是笔小钱,但是对她来说,能多存下的每一分钱都是珍贵无比的。
因此在离开事务所后,她也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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