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是胜理不胜利,最终落个劳命伤财,得不偿失的结果,可是,有了无法解决的纠纷,明知打官司是下下策,却也只好硬着头皮上法庭。
诉讼费交了,官司不一定赢,执行费交了,法院不保你应拿的经济利益,法院是无本万利的生意,效益自然绝好。效益好了,便盖大楼,买轿车,却忽略了多修一些审判庭,于是审判庭不够用,法官开庭便得排队,就如同六七十年代买猪肉,发号排队,轮到谁是谁。这样做也有好处,法官根据自己使用审判庭的排号,排定的开庭案件,决不敢轻易改动日期,一旦改动,何时再能拿到审判庭使用权就得重新排定了。这样,错打错着,开庭的时间很严格,增加了法院审理案件的严肃性。
牛刚强今天审理的是一桩合同纠纷案,原告交给被告一笔定金,购买一百吨钢材,根据合同,定金交付后三十天内被告发货。可是过了三百天,被告既没发货,又还不出定金,原告只好诉诸法律,希望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立案,原被告双方就开始以法官为焦点展开院外活动,拚着抢者通过不同关系、不同渠道、采取不同方式、不同手段请牛刚强“聚聚”,牛刚强按老套子,一律以“孩子没人做饭”,“身体有病不舒服”等各种临时想起来的借口推辞,光是推辞这种事儿就让他觉得活的挺辛苦。中国老百姓似乎具有先天性行贿遗传基因,就连信佛,也贯穿着极端功利的商品交换原则,仿佛释迦牟尼是一位手里有任何好货的大商家。释迦牟尼佛祖,在中国却成了行贿的超级对象,中国人民给释迦牟尼烧的每一柱香,给寺庙功德箱里扔的每一分钱,目的都是为了贿赂老佛爷,让老佛爷保佑他们得到他们想得到的一切,不管这一切他们该不该得到。对待法院的法官也是这样,不管自己有没有理,法律上能不能站得住脚,总觉得只要法官能吃上自己一顿饭,最好再能收上自己一份礼,自己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这个案子很简单,原告胜诉是必然的,但牛刚强心里也明白,原告要想通过法院依照合同法把定金和赔偿金追回去,不能说比登天还难,起码希望不大。审判庭管判案,执行庭管执行,执行的力度够不够,措施得当不得当,没有客观标准,完全取决于执行人员的素质,最重要的还是庭长、院长的态度。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变数,如果被执行一方以任何方法搞通从执行人员、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这根漫长链条中的任意一环,整个链条就会瘫痪,执行也就变成徒劳的表演而已。牛刚强知道自己绝对没有如来佛的法力,作为这根复杂链条上一个小小的环节,他对当事人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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