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好,大量工作都在庭下、庭外做了。你想想,银行庭外工作的力度和能量我们能比吗?银行庭外工作要事做得不好,这个案子咋会移到公安局去?你们要是不做庭外工作,上面不干预,案子哪会又移送回来?”
程铁石说:“王律师,你讲的不对,庭外工作和庭外工作性质不同。银行那边是用邪门歪道,我们是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一没请客,二没送礼。”
王天宝说:“不管你们的性质同不同,从执法角度看,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非曲直只能由法庭根据证据和法律做出判决,任何形式的庭外活动都是法律排斥的。”
博士王说:“你讲的理论上是对的,可是任何一种理论也不可能涵盖复杂纷繁的人类具体行为。算了,咱不讨论这些,与本案无关。”他给程铁石和王天宝每人让了一支烟,自己也点着一支。程铁石见三根烟囱排出来的烟把小小的房间弄得乌烟瘴气,便打开了窗户,一阵冷风扑了进来,三个人的精神为之一爽。
《越轨诉讼》第四章(27)
“我想到一件事,”博士王说:“银行一口咬定真假印章他们辨别不出来,因而不能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他们反驳我们诉求的重要论点之一,这个问题表面上看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实际上《合同法》、《民法通则》关于这个问题有所体现。预留印章在存款人跟银行之间而言,是一种无前提绝对约定:银行只能按预留印鉴支付存款,银行承担的义务就是有能力保证分辨印鉴真伪而避免错付,如果银行没有能力区别真假印章,却又让存款人留印鉴,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所以,银行讲辨别不出印章真伪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完全是诡辩。”
“你说得对,”王天宝点头承认,“可惜你不是本案审判员,不是庭长,不是院长,所以你说了也没有用。”
“你说的也对,这就是我们做律师的悲哀。”博士王苦笑道;“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法庭审判水平够,对这一点的看法与我们一致。但法院内部个别领导却利用法律没有具体明确规定的漏洞,支持银行的说法。我详细看了卷宗,又先后找了法庭内外的朋友做了点调查工作,在几次讨论会上,合议庭跟主管此案的何庭长分歧很大,合议庭由于庭长持有异议,也无法下判决。”
博士王说到这儿,看看程铁石,程铁石正全神贯注地听他讲,又看了看王天宝,王天宝用手揪胡子,揪一下,脸抽搐一下,然后把手指对在眼前仔细看看自己的劳动是否有收获,如果有收获就把收获蹭到裤子上再揪。
“王律师,根据这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