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血黑肠,姑娘脸色就不太好看;等隔壁桌揣着钓竿喝完叁扎啤酒的红胡子大爷离开后,于哥打断了姑娘对这小店格调的批判:“你认为宇宙的本质是什么?”
跨度忒大,姑娘瞪着戴美瞳的眼愣了:“什么?”
于程飞咬一口黑肠,耐心嚼完,咽下去,又问:“你对人类的未来保持乐观吗?”
姑娘心里已经开骂了。
于总也算个叱咤风云的大佬,怎么就生出来这么个傻逼儿子?连搞暧昧都不会。要说开豪车蹦游艇嫌俗,想装逼去画展呀,去艺术馆呀,送艺术品珠宝呀,她也乐得发社交软件;这算怎么回事儿,这不就故意整她的?
以为她当这个助理是上赶着啊?呸!
她在家里也是千娇万宠的,要不是正好看他照片觉得气质不错,还钱多,她还不想当这个助理呢!
她碰也没碰桌上的东西,手支在下巴一叉:“于哥——于叔叔说我叫你于哥就行——你这态度我也不是傻子,说实话结不结婚的也不是非你不可,但我要跟你闹个不痛快,家里人再见面谈生意就尴尬。”
于程飞笑一笑,点头示意她继续说。
“但我爸最近身体不大好,我没兄弟,公司状况你也知道......于叔叔跟我爸交情不错,说实话我挺感激的,所以我希望咱们继续,互相了解了解。”
于程飞往椅背上一靠:“快破产了,还隆胸?要把这钱省出来总交得起住宿费吧。”
姑娘脸腾就红了,刷地一下站起来:“你有病啊!你怎么看出来的?!”
店里人不多,加上俩店员一共七八个人,这会儿都齐刷刷看过来。
姑娘尴尬死了,又颤巍巍坐下,眼圈儿红了:“反正于叔叔说在市中心安排了住处——跟你在一块儿。在不在一块儿的,随你便,但我的住处,那是......那是于叔叔安排的,跟你没关系,我总能住吧?”
于程飞瞥一眼她藏在袖子底下微微发颤的手,大冬天穿这么薄,就图个风度,也怪不容易的。
他其实并不太懂得怜悯、情感种种之类的东西,但他受过教导。
他微微一笑:“那行,现在跟我走吧。”
这是他少有的几次亲自开车,姑娘坐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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