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高烧,大夫的诊断是受了惊,得好好养着。
养了好几天,瘦了一大圈的小小姐才清醒下来,也乖顺了不少,至少,她是没有再往前院跑了的企图。
小小姐如今日日窝在后院的书房里哗啦啦翻书,她本身就聪颖,过目不忘的本事来自老爷,两人曾经赛过一柱香内谁记的书多,结果竟然是年幼的她获胜,虽不知是不是老爷刻意相让,却也证明了她的脑子有多灵光。
一想起往日,小小姐眯上大眼儿,恨得要咬碎一口银牙。
这么多年下来,她实在是给男人宠得不像话,睚眦必报的性格生生就是被男人给养出来的。哪个敢对她不好,她会让对方生生堕进地狱里去!
可翻遍了整个书房,她也没有找到恢复男人记忆的方法,烦恼的将书一扔,仰躺在书房里脑子转得飞快。
该如何是好呢?
第二日,她竟然找了套男装穿了,粉雕玉琢的小公子样子,恭顺的来到书房拜见老爷:“儿自幼深得爹爹教导,管帐理财不在话下,愿为爹爹分忧,敬请爹爹给儿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老爷此刻停下手里的毛笔,弯起玩味又阴毒的笑:“怎么,我不是老混蛋了?”
她身子弓得更下:“爹爹就原谅儿一时蒙了心,养育13年之恩怎敢忘。”
老爷冷哼,“那就盘帐吧。”指给她张小桌,也不再客气的直接使唤。
从此,小小姐成为了老爷身边第一小厮,任其呵斥来去皆恭顺无比,又因其聪慧懂帐,而几乎能担负泰半重任,老爷也就对外宣称这是他的小儿子,就这么将小小姐带在身边做牛做马。
而小小姐因为年幼,精美面容与老爷有7、8分相似,身形发育未成熟雌雄难辨,也就被默认为老爷的小儿子,这么与各大商行的商人们熟识。
老爷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就作为身边的一个识字的小厮而已。
可小小姐忍辱负重,决定要将爱自己的那个爹爹寻回来,夜夜在累得半死的情况下,不忘挥拳自励。
某夜,老爷应酬酒醉归来,被伺候着沐浴更衣,本不该小小姐再留驻,她却趁人都撤到隔壁抱夏去,潜入卧室。
老爷的卧室她很熟,住了13年,每每厌烦了才会回自己的跨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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