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不是很严重,不是很疼,因为没人会帮他讨回公道,而他自己也没有能力讨回公道。
那是他自己悟出的面对伤害的办法,因为没人关心,他说出来也未必会有人听,所以就不说,所以就当作不疼,背过人就自己舔一舔伤口,下次离远点就好了。
他最开始觉得很有意思——当然,他是瞧不起这种心态的,他觉得这么一个办法比阿q还不如,精神胜利虽然窝囊好歹还知道一较高下,后来又觉得心疼:多乖的小孩儿,怎么能在外面吃这些苦?家里人也舍得?
程林仔细回忆当初知道祝辛的身世时候的心情:爹妈离婚了,亲爹二婚,跟新老婆有心肝儿宝贝,祝辛这个前妻留下的孩子乖巧懂事特别省心反而被忽略,他那时候还不知道祝辛跟他那个爹没有血缘关系,只想:
要不怎么说人心是偏的呢?你看,越懂事的小孩儿越不招人疼,越是没人疼的小孩儿就越懂事,作天作地撒娇耍赖的让人头疼,但谁家不是被偏爱的才敢恃宠而骄呢?
他那时候还挺想好好疼一疼祝辛的,程林总觉得他才是世界上最了解祝辛的人,比祝辛自己还要了解,可能有他喜欢观察祝辛的原因,还可能因为他和祝辛的经历其实很相似,所以他格外不喜欢温吞善良的祝辛,希望祝辛锋利刺人一些。也想教他怎么跟人张牙舞爪,但是他没教好,祝辛也学的不好,到最后只会跟他一个人横,到后来,索性薄情到底了。
祝辛依然是一只野生但是没有伤害性的动物,懵懵懂懂地在复杂的丛林中谋生,但他只有几根毫无伤害力的软刺,时至今日,祝辛适应了生存法则,那些刺好像硬化了,有了杀伤力,可程林看他,依然还是娇气又辛苦,依然惹人心疼。
还是很想把祝辛抱回家里不见风雨地养起来,让他当金丝笼里的鸟儿,当温室里的玫瑰,让他无忧无虑地扎根在肥沃的土壤适宜的气候里,但他的心态已经大有不同,他早学会了怎么克制不甘心。
遇见祝辛之后他花很多时间观察祝辛,起先是无意识注意到,后来发现自己怪异的心态索性开始肆无忌惮,再后来藏匿起来,意图欺瞒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他不喜欢这只玩物——他曾这样称呼祝辛。
程林用很多不好的词形容过祝辛,但他叫祝辛小杂种,小野种,都是为了跟自己相衬——他曾被这样称呼很多年。
程林和祝辛遇见的第一年,那年程翰明有过一个私生子,把那个女人藏得很紧,保护地密不透风,生怕程林从中作梗弄没了这来之不易的孩子,跟当年得知方秋兰怀孕的时候态度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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