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景曜看得认真,砂锅里另一块大骨他动也没动。
温纵一开始没注意到,直到他吸光了骨头中的骨髓,擦干净手,抬起头时才发现对方一直在盯着自己。
“怎、怎么了吗?沾到脸上了?”温纵摸了摸自己的脸,不太自在。
“没,看你吃的很有食欲。”谭景曜说着,把另一块大骨夹进盘子里,“我出来吃饭都是谈生意多,不会像你这样吃的这么精细。”
温纵能听出谭景曜是在夸自己,颇有些不好意思,料想应该是刚刚自己吃饭太认真了,怕不礼貌,赶紧为自己辩解:“也没那么夸张,我就是……觉得这家店很好吃,一不小心就入迷了。”
“嗯。”谭景曜很给面子,学着他的样子慢条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干净。
温纵注意到,不知道为什么,脑中立刻蹦出一种违和的念头。
西装革履的谭景曜,华国首富谭景曜,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猪骨骨髓。
好稀奇,好有趣,也有点好笑。
两个人一顿饭吃完,温纵本想主动请客以还对方推荐书的这个人情,奈何店里的人根本没给他们这个机会。
他们走到结账处时,店老板匆匆迎上来:“谭先生,您来了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这顿算是我请您二位的,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谭景曜对着已经打出来的金额,还是扫码把钱付了:“不用,只是跟朋友来吃个饭。”
“这……那下次,下次请一定让我请客!”
谭景曜没说可以也没说不,老板就当他默认了,恭恭敬敬把两个人送到店外。
“多少钱?我转给你。”温纵可不想再欠谭景曜一个人情,不能请客也要做到aa。
“不用。”谭景曜拒绝了,他不在乎这么点钱,只是想来吃这顿饭罢了。
温纵微皱眉头:“那不行,那下次我得请回来了。”
“好,那……”谭景曜正要说什么,远处突然传来一声略带惊喜的声音。
“哥?你怎么在这儿?”温珊拉着男朋友蹦蹦跳跳地跑到温纵面前。
温纵怔住,很是意外会在这里碰到温珊,对方不应该在华耀大学上学么?这里离华耀可不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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