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风铃交给了老左,海岛是她外婆的故乡,或许不久之后她还会来,这束风铃本来就是他想送给她的临别礼物,她喜欢的,他所能给予的,都想给到她。
离开海岛后他去了首都。
他知道栾嫣在那,这样他可以离她近些,至少,他们在同一片天空下,这是她生活过的城市,他每走过一个地方,看见每一座建筑,都会想,没准栾嫣也曾来过,触摸过,这也是他能想到的,他们仅有的交际。
陆盛不满足于此,但那时的他没资格去找她,谈爱情的前提是有面包,他什么都没有,连生存都是难事,怎么可以妄想拥有她。
凭着纹身的本事他在首都找到了工作,生存了下来,过了一年老街拆迁,老左爱玩,并不喜欢打理生意,索性关了店也来了首都,没有提前联系过,但在首都就碰见了。
老左说风铃交给了栾嫣,她打听了他的事,走的时候好像很难过。
听到这番话,陆盛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他和老左在首都合开了家纹身店,老左投资占大头,但老左这人活的随心所欲,店里大部分都是他在管理,他没忘记父亲的遗愿,等店里有了起色之后他把心思都花在了考大学上,他以前成绩就很好,还真让他考上了还不错的学校。
黎逸飞是他大学室友,明明家境富贵,偏要跑到他纹身店打工,跟老左差不多,不受束缚,就喜欢玩些新奇的东西。
第一次听见栾嫣的歌是在黎逸飞的车里,很偶然的一瞬间,陆盛就辨识出了那是她的声音。
回家后他搜索了所有关于“栾嫣”的词条,他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她,尽管只是一张照片。
在她的个人介绍上写着,她就读于国家音乐学院,他的小麋鹿考上了她喜欢的学校,做着她喜欢的事,真好。
那时候栾嫣刚出道没多久,粉丝也寥寥无几,陆盛是第一批关注她的人,他专门为她建了个微博账号,名称叫做栾嫣嫣的LG,关注列表里只放着她一个人。
偶尔他会发一些她的画。
他学会了画人物,因为她,他渐渐对画画有了兴趣。
听黎逸飞说这叫追星,陆盛不太懂,他对明星这方面不了解,反正他只画栾嫣,也只追她。
栾嫣慢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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