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一段就手指那么长,啃起来就容易多了。
有了新欢,旧爱虽然还重要,但要忍住不去尝一下新欢,就很难了。同舟小队的默契就体现在了这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伸手,各自拿了一段‘新欢’。
路微言选的鹤爪。他一向喜欢啃骨头上带着的rou。末世前尤其喜欢啃鸡爪。卤鸡爪一次能吃一斤,还意犹未尽。
哪怕看不出来这具体是什么爪子,但是禽类的爪子无疑。没鸡爪啃,鸟爪也行啊。别管是什么鸟,这么大的爪子比鸡爪啃起来满足多了。
鹤爪虽然大,但是rou不算多,值得惊喜的是,筋特别多。一口下去,除了薄薄的皮,就是rou筋。特别劲道,咬完筋还在嘴巴里弹了一下。
路微言选的这块鹤爪比较大,带了爪子中间的那块rou。这rou的部位,类比鸡爪的掌中宝。rou球特别肥厚,宴长光特意没切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