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回家就好。”
直觉告诉我,霍笙并不打算与她有太多的牵扯。
我以为曾初雅是温柔的,是通情达理的,可没想到在我这句话说出口后,她的语气立马变差了许多,“你以为自己是哪位?我送阿笙回家就好,这些年来,只要他喝醉了,都是我在他身边照顾他的。”
我本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见曾初雅对我这幅态度,火气便立马冲上了头顶,“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以前是怎么照顾他的,不过以后就不用劳烦你了。我送霍笙回家就好,毕竟是去一个地方,分开两辆车就太浪费了。”
“你——你们住在一起了?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不再盛气凌人。
我笑着晲了曾初雅一眼,便扶着霍笙离开了。
老虎不发威,还真当我是病猫不是?
霍笙的车就停在不远处,我扶着他边走边自言自语,“看不出来,你还挺沉。早知道带我出来是当苦力的,我就不淌这浑水了。我没力气了,我哪有这力气啊……”
我吃力地走着,霍笙笑道,“一整个晚上,还没喂饱你?”
我哇了一声,甩开了他,“原来你没喝醉!”
霍笙看起来清醒极了,眼神亮晶晶的,一点醉意都没有。
他将车钥匙扔给了我,“会开车么?”
“会开车,但没开过这么好的车,如果撞车了得赔么?”我捏着车钥匙,郑重其事。
他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上车,将座椅调整到最大的角度平躺了下来。
“如果撞车了,就把你卖了。”
说完没多久,他便闭着眼睛睡了起来,我等了好半晌,最后只好自己发动了车子,回我们的家去了。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晚上的一幕幕,我想起了曾初雅受伤的表情,和霍笙不闻不问的模样。路边的霓虹灯光打在车窗上,我脑海中不自觉闪现出费以南的眼神。
他的眼神很柔和,柔和之中带着奇异的坚定力量。我经常靠在费以南的怀中,享受两个人最纯粹的安静时光,现在回想这一切,竟觉得恍如隔世。
不能再想下去了,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过去的一切之于现在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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