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得知到消息的时候,别说这位年轻世子一脸吃惊,陆秋都感到极为惊奇不已:“这、这也太过凑巧了吧?”
刘醒暗骂一句糟心,他一脸不爽道:“老子已经救了这小子三次,照理说是他得做牛做马来还债,但这小子刚才的模样,该不会是想让我为他做牛做马吧?”
陆秋差点一乐,不怪她男人这么想,这位世子还真有种强烈想请她男人出山的感觉。
媳妇闷笑的样子,刘醒觉得不行,他要扳回一城!
陆秋却淡定地拍掉他的狼爪,提醒他有正事在身:“不行喔,你还得去叫老族长才行。”
刘醒一脸悻悻然:“我觉得不只得叫老族长,我还得把刘华这小子给叫过来,想让我做牛做马?没门!窗户也不给一个!这烂摊子,本来就是老五的责任,我才不接手。”
陆秋还是站在她男人身边的:“行行行,不接手就不接手。”
顺手而为可以,但长期掺合在权利斗争就没有这个必要,她和她男人,又不图这一些事情,几次出手都只是为了不被人破坏平静的日子。
刘醒不悦的心情立即转好,他就知道媳妇最懂自己。
男人的心情一好,心里的鬼主意却没有减少。
在刘醒来看,姓赵的小子与其想着中用他,还不如想着中用小弟刘华。
否则,他的一番盘算,岂不成了无用功?
不行!这可不行!
刘醒许久未用的三寸不烂之舌,终于还是派上用场。
论起通篇鬼话,唬人功力,赵元淇终究还不是敌手。
何况,刘华比起刘醒是稚嫩了一点,但绝对赢过大部分的人,句句都是言之有物,心性也是极为通透。
刘醒的眼神向来毒辣,刘华差得真的只是阅历时间,因为比起大儿子,这位便宜小弟才是与媳妇是同一类的人。
媳妇为他一改仁善,那时候的变化,几乎是一天一个模样,进步极为惊人。
刘华天生的通透,是一个极强的优势,更别说便宜小弟,还有着极为强烈的家族责任心。
刘醒的推荐还是极有用处,双方这一接触,赵元淇的心中好感立马大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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