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的老者接过宝石,手一握就下定论:“假的。”
中年人面向袁忘急问:“真的在哪?”
袁忘:“……”不回答任何问题。
中年人抓住袁忘衣领想逼问,袁忘一额头磕在中年人的鼻子上,中年人鼻子喷血后退。警察踢袁忘腘窝,想将袁忘放倒在地。
袁忘一动不动,提醒道:“非法使用暴力,你们两个都要下岗。”
警察反问:“什么暴力?你没反抗我们会用暴力吗?”
袁忘道:“你们触犯了警察法第x款,第x条。在控制嫌疑人之后,未对嫌疑人进行有效保护,导致嫌疑人被袭击。并且嫌疑人在被袭击之后,你们未控制袭击者,反而攻击嫌疑人。”
警察不甘心:“他只是抓了你衣领。”
袁忘:“抓,拍,打,挠,碰,击等空手动作术语中,抓仅次于击。”抓属于对人的控制。袁忘并不是开玩笑信口胡说。在刑案中动作描述很可能决定一个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
一直没吭声的年纪较大的警察,一听就知道是同行。他不好说明白,问:“你拿宝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