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叁字。
楚行的内心触动,他终于领悟某句话——要想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先得征服男人的胃。这句话十分具有科学性。
他大口干饭,比他们俩吃得都快,吃完碗一撂,建议道:“下次可以多准备点米饭,这些菜很下饭。”
魏凝斜了他一眼说:“亲,没有下次。”
李巡一脸鄙夷,“都是你忽然来蹭饭,魏凝姐和我还众筹了一点饭给你,你也不看看她多瘦……”
楚行下意识想怼他,侧过头看到魏凝正嚼东西的侧脸,心里忽然像被什么击中。他恶狠狠看着李巡,椅子往魏凝那儿挪了挪揽住她肩膀,“谁要你给我匀饭了?我女朋友给我留点就好了。”说着,他侧过头在她脸上亲了下。
“啧啧啧……”李巡没眼看,低下了头。
魏凝拿过纸巾擦了擦脸,嫌弃地推了他一把,“走开!你嘴都不擦就亲我!油腻!”
楚行不知道自己是吃饱了,还是这顿饭确实吃得很愉快,他一点都不想和她拌嘴,只是懒懒靠着椅背看着她吃饭。
直到两人都吃完,魏凝收拾碗筷,楚行看着李巡问:“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她做饭了你怎么让她洗碗?”
“那你怎么不去洗碗?一点都不体恤自己女朋友。”
“得了得了,李巡洗过,我嫌他洗不干净。”说着,她抱着碗进了厨房。
楚行站起来跟着她到了厨房,他倚着门框看她的背影,视线是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柔和。
他也会简单地做饭,却不喜欢,只觉得这是件繁琐又麻烦的事儿,很经常他死在了第一步——今天吃什么?自己做饭和下馆子或者点外卖都要想吃什么,但做饭包括了买菜洗菜做菜吃饭洗碗一系列流程,而后者只需要给钱。所以楚行宁愿吃得不健康都懒得自己做饭。
可他却十分佩服会做饭的人。但是会做饭和喜欢做饭又是两回事,魏凝显然属于后者,那有一部分是对生活的热爱,而这份热爱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魏凝把洗好的碗放上置物架沥水,楚行觉得自己眼一定瞎了,不然怎么会觉得她闪闪发光呢?他情不自禁走上前刚想伸出双手,魏凝头发上的发圈掉了下来,楚行一瞬间回神。
想什么呢?他绝不可能看上魏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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