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道:“早知道能遇上,干脆就把那青团带来好了,何必白挨姨娘一顿数落。”
林柳不理他,自顾自吃兔丁。
冷吃兔的妙趣,就在这肉放凉之后口感反而更佳,酥香彻骨,却丝毫不腻,麻辣饶舌,方让人流连不止。再配上一口解辣的陈皮乌梅饮,微微的酸气中和了乌梅的甘,入喉清淡,却余韵留长。
如坐针毡地吃了一会,林柳忽而抬起眼眸来,惊得方二娘手足无措,却发现林柳并未看她,而是看向了正在旁边给食客倒饮子的商贩小娘子。
温声道:“小娘子可知自清明后,象福小市便要解除宵禁,开设夜市,市内所有摊铺只要办了文书,便均可摆摊至子时?”
第13章 夜市怎可放过
夜市?子时?
江满梨把手里的饮子递出去,转头看着林柳,眨了眨眼睛:“郎……”
忽然想起方才那位方二娘唤他林少卿,又想他来小摊的几次,都是穿着公袍往新政坊去的,而新政坊里的衙门不过大理寺、刑部和审刑院。
如此说来……这位酒窝俊哥儿,莫不然是大理寺少卿?
改口道:“少卿大人当真?竟有如此好事,可怎未曾见街道司张贴告示?”
“待到休沐结束,应当就能看见了。”林柳微微笑了笑,而后避开江满梨的目光,端起盛着乌梅饮的小碗,轻啜一口,放下,便对上许三郎狐疑的眼神。
江满梨听着夜市,心中其实是很有些兴奋的。
夜市才是小摊,尤其是做吃食生意小摊的真正乐土啊!想想前世的炒面啤酒小烧烤,串锅冰粉铁板烧。
试问哪个小摊贩会拒绝夜市?哪个小摊贩能放过夜市?
再算算这一月来做朝食生意的收入,每日毛利三两有余,净利二两上下。虽也可观,至少吴家的租钱连带着那多给的一贯钱都已经还清了,可一会儿添置这个、一会儿添置那个,加上每月的摊租房租,多余的闲钱,还是没有几个。
照此下去,何年何月才能在这京城置业养老?
若是多个夜市的生意,利润或许能翻上一番,起码先赚下盘个小店的本钱,也好过每日拉着小车,风里来雨里去。
可有些令她摸不着头脑的是,这位林少卿为何突然与她说这个?若是休沐结束就会张贴告示,届时她自然能够得知,又何须提前告知?
难道是……
“敢问少卿大人,这夜市的文书要请何处办?可十分费事?”
林柳抿抿唇。
薄唇翕动之时,牵着面颊上的肌肉,唇边的酒窝就凹下去,极其显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