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
林桦身边朋友不多,上大学时双亲失踪,唯一的亲人就只有大自己十六岁当警察的小叔林国雄。
这会,打电话过来的正是林国雄,听到问话林桦随即回应到:“住不住都一个样,你也别太担心,我这就回来。”
“好,我在你屋里等你,快点回来,车开慢点。”
两人挂断电话,听见自家小叔让自己快点回来,却又让他慢点开车,前后矛盾的话语,不由让林桦哭笑不得,感慨人有时真的是矛盾综合体。
却在此时,树林里一道黄色身影跑出,朝着林桦这边过来。
朝林桦跑来的是其养的一只金毛犬,这只金毛本来是小区里别家狗下的崽,刚好林桦想养宠物,于是从小区那人家里买了一只。
起初起名内瑟斯,不过却习惯性的叫着傻狗,时间长了,叫内瑟斯没反应,叫傻狗立马靠过来,久而久之便成了这只狗的名字。
只见金毛跑到林桦脚边爬伏在地,嘴里正叼着一根棍状物不断啃咬。
林桦见状来不及思考,立马蹲身一把攥住,飞快从狗嘴里夺了下来。
他最怕遛狗时,这狗把地上捡起的东西吃掉,很多宠物犬就是因为吃了街边丢弃的食物,从而中毒死亡。
林桦拿着狗嘴夺来的东西,起身打开身旁车门,指着副驾驶的位置没好气朝金毛吼了声:“进去!”
感受到主人语气的不善,金毛飞快钻入车内,林桦关上车门,来到路边打算将手里的东西一把给扔了。
当他抬手就要丢掉时,下意识瞟了一眼手中之物。
突然发觉这东西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质感很硬,呈棕黑色,被卷成轴状,看样子可以展开。
好奇之下林桦顺手打开,发现这东西是皮质,写着一些文字还配有三种手势的画图,每只手的形状各不相同。
这让林桦不由联想到寺庙某些神像的手形,和绘图上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再看了看上面记载的文字很眼熟。
“古字……”
林桦小声嘀咕,如果上面是现代繁体字林桦也能认得出来,可这玩意姑且就当它是羊皮制成的,上面所记字体似是更为久远时代的,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