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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风兰看到,孟临洲的发间竟插着一支枯木制成的簪子。
别人或许不懂那簪子是什么,可黎风兰却一眼认了出来——那是雾梅花枝。
放眼三界,只有黎风兰上一世居住的雪域梅洲栽有雾梅,株株都是他的心血。
但那是一千二百年以前的事情了。
小说里写到——那年眼前这个“好徒弟”前脚刚死了师尊,后脚便放火将雾梅烧了个干干净净。曾经遍布雾梅的雪原,最后只剩下一团焦黑……看上去孟临洲是一刻也不想等了。
书里逆徒孟临洲还说:“雾梅必须用灵力浇灌,被黎扶月养了千年,谁知道有没有染上邪气?只有一把火烧了才能叫人放心。”
想到这里,再看一眼孟临洲发间的木簪,黎风兰竟不由笑了一下。
这逆徒上一世就和自己不对付,人生最高目标好像就是将他打败。没想到一千多年过去了,孟临洲居然还没忘记那些破事,烧了自己的雾梅不够,还折了枯枝插在发间当战利品。
幼稚,真是太幼稚。
可惜那些身外之物,他早就不在乎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孟临洲在这做什么?
如今他已经是宗门持律仙尊,早就没人能罚他。大半夜出现在这,总不能是来扪心崖来的上瘾了吧?
“你是为什么被罚来这的?”没等黎风兰想明白刚才那个问题,孟临洲就先这么问了他一句。
此时正好有夜风吹过崖底,抚过他的帷帽,黎风兰藏在帽下的下半张脸和暗紫色的伤疤露了出来。
他下巴和嘴唇的轮廓极美,可这样的美衬的那疤痕愈发狰狞。
见状,就连孟临洲都不由愣了一下。惊诧之余他居然觉得,眼前的人有几分熟悉。
在黎风兰看来,孟临洲的语气完全是在审问自己。
或许是《天眠道生》的评论看多了,听见逆徒的话后,黎风兰下意识想起一个词:职业习惯。
尽管黎风兰懒得搭理孟临洲,但天道好轮回,千年时光过去,黎风兰已经不再是能将他发落到扪心崖来面壁思过的师尊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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