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出许多,应该是领头狼。
头狼冲在最前面,离姜羽凡他们也最近,整个狼群都以这只头狼马首是瞻。
姜羽凡们一边跟狼群对峙着,姜羽凡脑海里正在飞快地想着应对的办法,姜小虎最年轻,显得最为紧张,李云彪装填好*,枪口紧紧瞄准着狼群。
“跑是跑不掉了,看来只能跟这几只狼硬拼了。但是这群狼的数量虽然不是太多,但是七匹狼跟他们三个人混战的话,还是有点吃不消。”姜羽凡心里盘算着。
“头狼!”姜羽凡跟李云彪对视了一眼,随即明白了对方心里的想法。
擒贼先擒王!只要将狼群中的这只头狼干掉,那么整个狼群必然会陷入群狼无首的境地,那么危机自然也就解除了。
李云彪把猎枪交给姜羽凡,自己拿着瑞士军刀,上前一步,狠狠瞪了头狼一眼,发出怒吼。
狼群受到挑衅,正准备扑上去,只见头狼一回头,冲着其余几只狼闷声嚎叫了一声。
其余几只狼随即止步不前,头狼缓缓向前走了几步,在李云彪身前两米处站定,轻蔑地看着李云彪,仿佛正盯着一顿活动的晚餐。
姜羽凡心里明白,这只头狼不让其他几只狼出动,是要让它们看到自己亲自降服面前的“这只猎物”,以树立它在狼群中绝对的权威。
姜羽凡望了李云彪一眼,他们都明白,如果李云彪战胜了这只头狼,那么整个狼群就会害怕甚至逃走。
但如果被头狼击败,那么狼群一定会蜂拥而上,将他们撕成碎片。
不过,姜羽凡对李云彪很有信心。李云彪出生于猎户世家,从小便跟着父辈上山打猎,16岁被特种部队相中,去南方当了特种兵。
在特种部队干到三十岁,一次由于执行任务不慎失手误杀了几名歹徒,被特种部门开拔了回来,之后一直在县城银行搞押运。
最后,被姜羽凡高薪给挖到了农庄当安保队长,负责整个农庄的安全工作。
面对这只头狼,李云彪丝毫没有畏惧,干脆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结实的肌rou。
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古铜色壮硕的身体在火光的映照下,犹如铜墙铁壁般横亘在头狼面前。
“来呀!让老子会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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