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户籍室的。”
“户籍室?我上次打的时候还是110值班室,现在怎么变户籍室了?”
“哦,是这样的。我们这个电话是两个办公室共用的。现在110值班的不在,我就帮忙接一下电话。”真够操蛋的,这么重要的一个电话居然没人值班,还跟其他科室混用一个电话。“要不下班后你再打过来吧。那时候有人值班。”
“那好吧。”跟她发脾气也没用,不如省点口水。
晚上跟同事一起在外面吃饭,大家酒量都不错,从下班开始喝,一直闹到八点多钟。
回到宿舍,猛然想起电话还没打呢,差点误了大事。
“请问是HJ110值班室吗?”
“对。你有什么事?”是个男的,应该不会又是户籍室的吧?好象从来没听说过晚上去公安局办户口的。
“是这样的。我5月5日那天晚上八点多钟在你们那儿报了案。我想问一下,那天那位同志有没有帮我登记。你看看接警那个登记簿上有没有记录?”我又简单讲了一下那天报案的内容。虽然那天HJ110值班室的那人说已经帮我登记了,让我回去等消息,但我一直怀疑报案当天那人并没有真正帮我立案,因为当时看着他只是用普通的公用信笺很简单的做了一些记录,对整个发案经过都没有详细过问,从逻辑上来讲真正立案好象不应该那样,至少得仔细问问具体情况,以便从中获取一些线索,但他只是问我丢了哪些东西然后留下我的联系电话就让我走了。
“你还记得那天帮你登记的是谁吗?”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当时也没问。但我想你们值班应该有值班表的,查一下就知道了。”
当时我确实也没想过要记住那人的名字,我相信任何单位值班都有值班安排表。
“你刚才说是哪天来报案的?具体什么时候?”
“5月5日晚上八点多钟。当时报案说的是在车上被人偷了手机、现金和银行卡。银行卡的钱被人取走了。”
“我们这里每天接到的报案很多,登记簿也有好多本。你这个可能一下子查不到。”
“你按报案时间查不就容易查了吗?”我猜他只是不想帮我查而已,如果真正要查没有查不到的道理。
“我们这里有好几柜登记簿,你让我怎么查啊?再说现在盗窃案那么多,也不是所有的盗窃案都能立案的。”看得出来他是真的不想帮我查,所以一再找借口推脱。
“那你说要什么样的盗窃案你们才立案?”我知道法律对盗窃案是有标的规定的,不同的地区定的标的额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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