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会想起她在送我离开时候的那句对不起,爱她比恨她多,最后只能提醒自己放弃。
如今她的出现让我措手不及,我看着这条消息,掩饰不住满脸的复杂,拇指在删除与回复之间摇摆不定。
若是她今生爱我,我会始终有个心结,你究竟是爱我本人,还是爱我的钱爱我的年轻英俊,若是你今生不爱我,那我又何苦再受伤一次?
有人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若是我们在一起,会不会有一天我发现你不过如此?不若让你就保持着我记忆里最完美的姿态吧。
想了很久,我轻叹一口气,最终选择了删除,我爱你,只是我们缘分已尽。
第二天,我起床,将泡着的衣服洗尽,外面阳光大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想了想,将被子抱出来晒好,到了中午,乘着了五分钟公交车,逛市中心。
这市中心其实也就跟后市上海比较好的镇中心差不多繁华,不过什么都有的卖,这还是我重生之后第一次有兴趣逛。
除了我又长高了不少,也是因为我实在看不上原本的衣服,我原本的衣服要么是旧的别人给的,要么十几块钱一件还能讨价划价半天的那种地摊货,这让再也没有穿过旧衣服的我有些别扭,更何况手里有钱,自然敢花了。
找了半天,都不和心意,而我有不喜逛街,最后去了一家裁缝店,跟老板娘讲了半天,描绘出我想要的款式,老板娘推荐了我几种布料,用手摸了摸,很不错,最后选择了一种黑色的料子,让老板娘记下三围,给了定金,三天后来拿。
我比较习惯手做的衣服,我发家之后,除了出门穿名牌,在家的时候很多衣服都是手工制作,当然不是什么名牌,而是因为我老婆学的服装设计,后来改了行,做了化妆品专柜,闲暇在家,她便喜欢给我做衣服,我觉得还不错。
逛着逛着,路过一间宾馆门口,却听见周志的咋呼声,我看了一眼,并不以为他们能记得我,自然无事人般转身想装没看见。
“嗳,那个谁,你过来!”哪知道偏偏被周志见到,他招手,对着我唤道。
我转身,非是我胆子小,而是这种人其实心眼比针尖还小,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得罪了他们就会被记住。
“你小子,我看着眼熟啊,”周志上下打量我,站在他身边穿着一袭黑色休闲装的于辰,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侧头盯着我,面上似笑非笑,眼里有些凌厉。
我沉默了一会,“我是烈豹酒吧的服务员!”
“哦~”周志恍然大悟状,“你怎么会在这?”
我扬了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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