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炉的白烟袅袅而上。
“十三。”傅长乐伸着指头勾住他的衣袖,指腹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袖口,嘴里又唤了一声,“十三。”
十三很少见她这幅黏糊糊的小性子,知道她骤然得知往事心里头不好受,也没多说什么,只低低应了一声,任由她翻来覆去念叨着自个儿的名字,还特意不着痕迹地讲袖口往前递了递。
果然,傅长乐摩挲完衣袖,又勾了十三袖内的墨刃,绕在指尖细细把玩。
“十三,舅舅已报了仇。”傅长乐半靠在床头,心头的那股愤恨也因着冰凉的刀刃慢慢冷却下来,连着声音里都带了几分颓然,“他已报了仇,事到如今,十三,我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什么能让殿下高兴,殿下就做什么。”
“让我高兴的啊……”
傅长乐语气恍惚:“我记得有一年傅晗昭带着靖阳去了草原,靖阳最讨厌骑马,所以我头一回出来了三天,骑马挽弓射猎,十三你还记不记得,我还射下来一只大雁,你连毛都没拔干净,烤的半生不熟的,同我一块儿分着吃了……那时候可真高兴啊……”
那时十三不过还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因着傅长乐与他投缘,与靖阳做了交易,才特意带着一同去了草原。
十三自幼在影卫营里长大,习惯了与刀剑暗器为伍,头一回用平常宝贝的不行的墨刃去给只大雁拔毛放血,拔了一半毛血淋淋竟还扑通着飞了两下,惊得小十三一双圆眼睁的老大,呆呆地望着在火堆旁哈哈大笑的傅长乐。
当时的情景实在狼狈,可现在想来,就连一贯面瘫的十三也忍不住露了一点笑意:“殿下高兴的话,等殿下伤好全了我们就去草原跑马射雁。”
“跑马射雁啊。”傅长乐举着自己的手看掌心刚刚结痂的血痕,苦笑道,“封悠之虽没明说,但我也知道,受了大宗师这一箭,能捡回来这一条命已是不易,就算没有体内那半损的巫术,想要再骑马挽弓,也是不可能了。”
“我会骑马,也会弯弓。”十三定定地看着眼前人,放软了语调轻道,“到时殿下就负责烤大雁。秋天的大雁最肥,刷伤黄澄澄的蜂蜜,滋滋冒着油。”
傅长乐似乎在十三这句难得的软化里闻到了香喷喷的烤雁味儿,紧绷的身子终于慢慢松下来,微微仰头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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