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的后半句话淹没在秋枫不屑一顾的眼神中:得嘞,您不愿意听,我还不愿意说呢。
事儿赶事儿,总有插队,比如帮某个电影处理配乐,给某位态度不好的流量明星赶制单曲,又或是给电影节制作合集。
最终所有备选的Demo到秋枫手里时,他正在欧洲制作音乐合集。
这一个星期里,秋枫除了完成合集,还在近百个原创Demo中选出了自己最中意的一个。
“怎么就只有一个?”老罗收到结果就飚了电话,张嘴就质问道,“你发一个编号是什么意思?咱们不是说好多选几个?”
“我喜欢的就是这一个。”
“你是不是听到这个就再没往后听了?!”
秋枫在电话这端笑了,不亏多年相识,老罗说得没错,“我找到喜欢的了,再听就是浪费时间。”
“万一有更喜欢的呢?” 世界纷繁,选择众多,世人往往倾向“等”、“看”、“寻”,怕失了那所谓的“最好”,怕错过即将到来的机会,可最终多是空欢喜一场,甚至后悔曾经的放弃。
喜欢这事儿,得珍惜眼前......
“音乐上的偏好,没有比较。”秋枫对自己的选择十分坚持,心中也对喜欢的理由很是清楚,不必细说。
老罗在电话那端笑了,“你得多喜欢这个Demo才能这么坚持?”他知道秋枫决非草草了事、敷衍搪塞之人,因此忍不住感叹,“这个人得好成什么样子,你才能说出这种话......我都不记得你这么跨过谁......”
“我喜欢的不见得是最好的,但要我做乐队,我就要这个人。”
“你说这人要是个丑八怪怎么办?”
“那是你们考虑的事情,我只选音乐。”
老罗无奈叹气,只好嘟囔一声帮他多选几个,见见再说。秋枫面对音乐为人纯粹,老罗十年前就跟着他做经纪人,再了解不过,“剩下的事情你就别管了。”
离开布鲁日去往布鲁塞尔,坐上回国的飞机,关机之前秋枫看到老罗给他发消息:[人选都已经初步确定了,有好些个备选,都通知到了,等你回来再挑。]
没等秋枫回复,老罗又来了短信:[有个好消息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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