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亲手杀死的女人,经过一系列努力转化成他掏心掏肺爱着的女主哦~”
温萝:淦!要不要这么刺激?
不过即使遇到刚才的情况她起初有些慌乱,但瞬息之后她便冷静下来观察了当时的情形,现在回想起将她一剑穿心的紫衣男人额前十分具有标志性的鎏金抹额,温萝问道:
“所以我现在降落的时间节点是属于墨修然的剧情阶段?”
团子:“没错!”
墨修然正是四本融合小说之一《狂傲仙主》的男主,原文中提到,他向来是一身标志性的绛紫色长袍,头戴鎏金抹额,英俊风流,一双桃花眼天生含情。
他没有修仙上的天分,因此从不随身携带佩剑。
虽然看起来像个凡间的纨绔公子,一手傀儡术却使得出神入化,并以此闻名整个修仙界,在小说结尾更是打败了一众天赋异禀的修真大能,稳坐修仙界最强的宝座。
——要知道,傀儡可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主人每月都需要取一滴心头血供傀儡精养,一滴心头血便是至少十年的修为!
千百年来,只有藏月门历代掌门才可以因上古流传下的血脉突破这种禁制,同时豢养十只傀儡,可墨修然却天赋异禀地能够召集起方才那样密集的傀儡大军,不得不说真的是老天爷赏饭吃。
《狂傲仙主》一共写了好几部。第一部 中,作者着重花费笔墨描写了墨修然是如何从一个人人瞧不起的“废柴”,一步一步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仙道走向人生巅峰的。
不过,众所周知,“走向人生巅峰”还有几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后半句——“迎娶白富美”。
于是,除了第一部 算是本正经仙侠修真文以外,后面二三四五部统统都是墨修然如何靠自己不拘一格的人生观,强大无匹的实力以及潇洒倜傥的外貌,吸引了一众外貌统一美丽而性情却不一的女主女配的注意。
写她们如何如何的春心萌动,如何如何地觉得他好单纯不做作,如何如何无所不用其极,拿出五花八门的看家本领倒贴献身……
说白了,《狂傲仙主》逐渐变成了当时红极一时的后宫种马文,满足了无数宅男的幻想,成为了某点当年当之无愧的顶流。
然而说是后宫文,实际上把各位女主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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