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出现了一个身影,十分清晰的飘浮在天际,仔细看了一翻才发现这个身影正是我笔下的李丹,她穿了一身我很熟悉的外套,特安详的看着我,好久好久,她说,“你打算怎样的选择,是让我轰轰烈烈的死,还是让我像狗一样的活着。”我木讷了。是啊,我到底会怎样的选择呢,难道我真的忍心让李丹就这样死去了吗?真的忍心让许奇就这样昏昏噩噩的过完一生吗?难道生活真是这样的残忍吗?不,不是这样的,生活是美好的,幸福还是属于那些拥有一颗善良心灵的人们的。我不能,也没有权力去破坏。整篇小说我都力求写的幽默,让大家看了之后会发自内心的笑出来,我也希望这种笑容会有始有终,所以我才在小说的结尾又让李丹活了过来,我真不忍心让李丹就这样轰轰烈烈的死了,我要让她活着,哪怕像狗一样,我也希望她能幸幸福福的活着,毕竟活着就是一种享受吗。但我想要说明的是,我的小说并不是一篇闹剧,希望大家不要把它当成一个长篇的笑话来读,因为即使最后的结尾是幸福的,整篇小说也还是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的痛苦了,那深藏在心底里的伤是无论怎样也抹不掉的。
其实这篇小说最开始的名字并不叫“走不回来的日子”,而是和那一首贯穿在我小说里歌曲的名字相同,叫做“再回首”。可当我把整篇小说都写完的时候,我才感觉到“再回首”这个名字已经不再适合这篇小说了,因为那段日子已经不复存在了,既然明知是走不回来的日子,那又何必再回首呢,也有好多人都在说我的写作走法是在模仿别人的,听了这话我很悲哀,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外表,却忽视了小说中那真实的感情,而这些却是万万模仿不来的,更何况有位名人说过,要想成功就应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王可心说,“现在经历的痛苦也许会让你很难过,但过了几十年之后,当你再回味那些痛苦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人生的精彩还正是因为有了那些痛苦。这就好像我们曾经认认真真做过的事情,等以后想起来总会觉得很好笑一样。”
我总是喜欢感叹。感叹那些逝去的东西,那些曾经属于我的美好的东西。甚至有时我会为了时间的流逝而感叹,为了我虚度了太多的光阴而懊悔,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还是在感叹着,懊悔着,年复一年的。
因为时间还是会走的,你的懊悔丝毫没有意义,它只会在在你懊悔的时候悄悄的溜走,与其这样,还不如静静的坐在某处,听着时钟滴滴嗒嗒的响着,说不定这才是生命中最美丽的旋律呢!其实人更重要的是应该把握住现在,珍惜每一回拥抱,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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