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没有半分别人的气势,却有异於他人的本领。」他拿起桌上毛笔蘸墨,「不过,若他们两人联手,肯定无往不利。」
眼微眯,他在要转交给兵部的摺子里行文,龙飞凤舞写下:
荐湛露任参赞一职。
※※ ※
参赞啊……
一斯文青年在书案前支著额,望著手中那张兵部已经送达四个月的公文。
青年的面貌平凡,身材稍嫌矮小,没有什么可以用言词形容的特别之处,乍看之下并不令人留驻目光,但若仔细注意些,便会发现那双明亮的眼眸隐隐流露著某种经过累积的聪慧,淬砺出菁华。
湛露合上公文,轻轻叹了口气。较之三年前,她的身长高了些,不过也就只那么一点,除此之外,外表上,她几乎没什么变。
转眸望著窗外,鸟语花香,也不知该说这晌午是悠闲还是无聊。
若是没有指派同将领征战的话,就没什么事好做。
这就是参赞。不大不小、不上不下的官,也是她白白领了四个月朝廷粮饷的最好原因。
其实,她算是顶幸运了。武举考试不如文举让人重视,考场舞弊更是常见,她用银子买通个路人代她体检才能进考场,又放弃重要的骑射技勇,虽名落孙山、榜上无名,但却因缘际会地得到某个大将军推荐而谋得此官职。
应该要知足,应该要知足。
晾在家里数月,其实一事无成,她女扮男装,是因为她相信自己总是有用、总能给人帮助的。
就像那个举荐她为官的大将军一样,她的用处及价值,会有人看见的。
「主子!主子!主子啊——」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三步并两步地跑进书房,手中不知拿著什么函件,趴在湛露桌缘气喘吁吁。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湛露笑睇著他。
她在决定参加武举考试时就从王享师傅家中搬了出来,考虑的是她隐瞒性别赴考,若被识破,恐有欺君之罪,王师傅算是她的再生父母,於理於情,她都不能牵连他。她孑然一身,才能无後顾,虽只靠写字联赚些小钱,也足够温饱了。
现下有了朝廷俸禄,她定时都会不具名寄钱回王家,以报王师傅恩惠。
而这男孩——小行,是她在庙後的乞丐窝里捡回来的;当时他被冻得奄奄一息,差点没死去。见他无家可归,她乾脆收留了他。小行伶俐勤快,大小杂活都一手包办,几乎成了她的小厮,反正这新买的房子地方还算大,一个人住也嫌太大了。
本来想纠正他唤她作「大哥」便好,怎料他还是满口的「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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