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晚上的节目,早早的睡去了,就为了能在凌晨起来,在这安静的夜色里写点什么。我看看表,已经3点多了,大家现在应该都在熟睡吧。
我用脚把电脑踢开——电脑启动的英文Boot,原本就是靴子和踢的意思嘛——不过,事实上我还是很在意我的电脑的,试想一下,有几个人会像我一样一边追求着电脑的最快速度,同时又经常会给电脑做做维护:重装一下系统,除除尘或者是重新理一理机箱后面烦乱的连接线——我的键盘和鼠标差不多三个月就要彻底清洗一次——我可忍受不了,在满是灰尘油腻的键盘上打字。
我如此的珍视电脑甚至胜过了这16年多来我认识的每一个人,因为电脑虽然经常给我出一些难题,但它绝对不会伤害我。但是人会,哪怕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