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的小便宜吗?”
“这哪里是小便宜啊?这是一百万啊!”
※※※
十一月六日,阴,气温十六度。
曾经有一百万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却错过了。
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说:他妈的什么自尊和良心,拿钱来,我全卖了。
第一节
中午的餐厅里照例是人山人海,文芳端着盛饭的大盘子,好不容易才回到座位上。她把大黑包挂在椅子后面,坐下来先擦汗。眼镜边上的油渍滑溜溜的,这付眼镜真的该清洗了。她打开包,拿出记事本,翻到周六那页,写上第四条:“清洗眼镜。”然后,取出书,一边吃饭一边看。难得每天中午有这一小时的休息时间是真正属于文芳自己的,可以看最新的小说。餐厅里的座位紧张,常常有人端着盘子等座位,不过文芳这个座位靠近洗手间,人们不会等着这个座位,所以她可以不慌不忙地看到下午上班。看了二十几页,闹钟就响了。她慌忙按下键,收拾好东西。这个闹钟真是不可少,因为一看书,文芳就沉浸其中,非要铃声大震,才能把她叫回到这个现实世界中来。
文芳的工作地点在十四楼,是一间颇有规模的广告公司,她在这家公司作文案,一干就是十年,是臣子中最老的。一般来说,广告公司人员流动性很大,做到一年半载就算老人了,如同文芳这样一干就是十年的,几乎是独一无二了。她的文笔很好,立意每每新奇,自从大学毕业后到这里工作,从不迟到早退,待人也很和气,老板换了三四个,她却一直稳稳当当地做下去。会计部的小张闲来无事,编了个谜语来形容她的怪,这四句话很快便不胫而走,一周之内传遍整个大楼。这四句是“一年四季一个包,一周五天一套衣,一个闹钟一本书,一家公司干十年。”大楼里的白领,只要是女的,衣饰一般是天天更换,而文芳是一套西服挂在办公室,每天早上穿着运动服骑单车来,到了办公室才换上西服,晚上仍是穿上运动服回家,周末把西服带回家洗洗,下周又是同一套衣服。鞋子永远是一双舒服的平底鞋,每天背着个大黑包。
文芳不仅每天骑车来上班,而且一个人的时候,从不坐电梯。每天都是从三楼餐厅走上十四楼上班。十分钟后,她已经推开办公室的门。离上班时间还有五分钟,办公室里的几个人还在有说有笑。见文芳进来,小林子赶快跑过来:“周小姐,咱们又换老板了,你知不知道?”
文芳心里说:那关我什么事。嘴上却客气地说:“小林子,你的消息一向是最快的,这回是哪一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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