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我还没说完,丈夫就随手操起桌子上的一只客人送的新暖水瓶砸向我。
我倒在床脚下,头上的血沿着耳朵流到脖子里,我还有感觉,我能看见建军扭曲的脸上尽是熊熊怒火。
他还不解恨,继续操着什么就挥向我,直到我昏死过去了。
不知我昏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在干什么。他竟然也没有送我到医院去,而是扔下我一个人就走了。一直到第二天的早上,学校的同事发现了我敞开的房门,然后发现了满地的鲜血再发现了倒在地上的我。
在医院住了四十多天,总算出院了。郭建军早已经回部队了,他恨透了我,我还在医院抢救时,他都没有去看看我,我对他,也彻底失望了。
母亲和姐姐送我回来的,本来母亲是拼命要我在家里住的,但我却坚持要回来。回到面目全非的“新房”,姐姐和母亲给我收拾着一片狼籍的屋子。碎玻璃堆中,姐姐翻出被建军砸烂了的结婚照,递给我,我轻轻地将它撕碎。看着手里的碎纸屑,我的心相反平静了,我明白,我的婚姻之旅,又走完了一程。
送走了母亲和姐姐,我关起门,找出藏在箱子底部的木华唯一的照片。这张照片我当初没舍得寄回去,我一直都收藏在木箱子底部,两年来从没有拿出来过,因为我恨他!看着他微笑的脸,抚摩着他眼睛里的温存,体味着他的嘴唇的柔情,一时间,悲哀如潮水般袭遍我的全身。只有在这时,我才尽情地痛哭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和郭建军漫长的离婚官司。
他是永远也不能原谅我的,我也不可能再和他在一起了。
当一切都结束了以后,我感慨万端,结婚只用了一天,离婚却用了两年多。
郭建军是军人,当时的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因此,非军人一方单方要求离婚,须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他不同意离婚,扬言,要离婚,除非他死。他要拖死我。
万般无奈之下,我到部队找他,他坚决拒绝见我,他请部队的领导向我转达意见,只说了一句话,今生我要离婚,除非他死了!他的领导很同情我,但却爱莫能助,因为,他到底是他们的人。
我虽然恨他的残忍无情,却不想毁了他,因为毕竟我错在先。因为我如果想要离婚是有办法的(这还是他部队的领导悄悄给我出的主意,我只要告了他的故意伤害罪,就有可能离婚),我离了婚,他却会受到惩罚,我不希望这样的结局。
他的父母和我是同事,他们也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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