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出血的嘴唇上,看上去是那样的可怜。那一刻,我决定带他回家。
我让他上车时,他愣了一下,连忙扑拉着身上的衣服,抖落着尘土然后才小心翼翼地钻进车里。他蜷缩在车座的一角,占很小的地方,仍是低着头。
我的家在市中心,是一所高档公寓。三室两厅的半越,以我的实力买个更大的也是可以的。只是一个人住太孤单,小一点的反倒觉得温暖,不显冷清了。
他站在门口不太敢进来。我看他那副样子有些心疼,把他拉了进来,关上了门。
我先带他去了浴室,放了热水。他必须得好好洗一洗。他太脏了。我帮他把那身脏衣服脱掉,露出他瘦得只有骨头的身体。这身体脏得看不见皮肤的颜色。我看他的模样不过十岁左右。小小年龄就流浪在街头,怎能不让人生怜呢?女人最本能的感情让我的心抽搐一下。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上一次心能感觉到抽搐,有疼的滋味还是因为外婆去世。
他试探着把脚伸向了浴缸感受了一下水温,然后便把整个身体慢慢地放在了浴缸里。我轻轻地给他搓洗着。他的皮肤有了本色时,我也发现了许多或深或浅的伤痕。这些伤痕肯定不是今天那些人弄上去的。他们只是用拳脚,留上去的只是一些青紫的淤痕,而这些伤痕什么样的都有。有的都已经成了疤,怕是再也下不去了。我的心抽搐的更厉害,完全是一种本能。每个女人都应有这种本能。
从短暂的接触中我就能感觉得到他是个极柔顺的孩子了。这种柔顺不像是他这个年龄应有的。谁能这么狠心在这样一个孩子身上留下那么多丑陋的伤痕呢。
他坐在浴盆里一动也不动,任我搓洗着,没有一点声音。即便我不小心碰到了他今天挨打时留下的淤痕,他也没有一丝的声音。
清洗完后,我用浴巾把他的全身擦干,把一件我的睡衣递给他。他很小心地接过去。我递给他后去了厨房。我很少下厨。我不喜欢做饭时的油烟味。所以做饭不是我的强项。我勉强弄了两个荷包蛋,热了一杯牛奶和一个汉堡。
当我把东西弄好放到厨房的餐桌上时,我才发现那个孩子没有跟在我身后。我连忙去了浴室。他正在小心地擦着浴室里的地板而浴室其它的地方也收拾过了且很干净。
他看了看站在浴室门口的我,咬了一下嘴唇没有说话。我让他洗手跟我去厨房。他听话地做着然后跟在我的身后。
当他看到饭桌上的东西时,反射地咽着口水。我知道他很饿。他被打后还不顾一切地往嘴里塞包子吃,我就猜到他有多饿了。我示意桌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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