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的土炕下,他一个人无法同时照顾前院和后院的。
他将他的一对爱枪的弹匣麻利地退了出来,又迅捷地将枪向腰间挥去,双枪的枪底把正对准别在两侧腰间的备用子弹匣,两弹匣哧溜一声顺畅地滑进了枪柄的套筒里,他随即又迅速地抬起了双枪,抬枪的一瞬间,他双手的小指将弹匣按紧了,同时双手的大拇指已拨开了双枪的手动保险扳机,马云飞的一对92式半自动手枪便随时可以击发了。
整个动作连贯、协调、迅捷,并透出极强的美感。可惜就是没有观众欣赏,要是小港哥在的话,一定酷呆呆、呆呆酷地赞个没完。
马云飞对这种中国自行研制的军用手枪的了解和使用,不能仅仅用优秀,甚至是特别优秀来形容,他所达到了的境界是使枪人的最高境界——枪人合一!
枪,已经是他的手指的一种延续,或者说,和手指一样是他的身体器官之一了。
自从他第一次接触枪,他就深深地爱上了枪。
那还是一乡野村姑——五四式手枪,就把他给迷得晕晕糊糊、难辨东西;
等触摸了小家碧玉——六四式手枪,他就变成二虎八道、不分南北;
碰到纯情少女——狙击步枪,他整日便丢三落四,颠倒昼夜;
遇到热情熟妇——冲锋枪,他更是五迷三道,睡觉也要搂着枪;
遭遇狂野怨妇——火箭筒,搞得他更加魂不守舍了,夜游都要扛着它。
在莽莽人海中,众多各式美女却离他远远的。哪位俏佳人肯和搂着枪睡觉的人亲热啊?别人领着漂亮的老婆、乖巧的小孩在他面前耀武扬威时,他只有把郁闷和旺盛的精力发泄到看书学习中,人家恩恩爱爱,卿卿我我,他便考研究生玩。
他的真爱,只有在茫茫的枪海中找寻了。找到了他的白雪公主——92式半自动手枪后,他才找到了他一生的至爱,他也就彻底变成了癫狂、痴呆人士。
走的时候举着它,怕摔了;坐的时候握着它,怕碰了;训练的时候他挥舞着它,炫耀着它美妙的身姿;不训练的时候他抚摸着它,享受着这个爱妻的甜蜜。
拔枪、开保险、精确射击他要快又准;退弹匣、上弹匣他要快又稳;拆枪、组枪他要快又强。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夏热冬寒,无论狂风暴雨,在任何条件下他都要求自己更快、更稳、更准、更强。
‘枪痴书生’——中国警界唯一的特、奇、怪才就这样诞生了。
马云飞可不管别人怎么看他,终日我行我素,与书为友、与枪为伴。他也痛苦地并快乐地享受着这份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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