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的一个人,因为根据某些好色者的推崇,她入选了十大美女。我与她的相遇很俗套,不是英雄救美,而是作为美人的她看着英雄的我,救另一个女人。大概是觉得我心还不错,样子也不丑,就慢慢地接近我。然后我们一起温习,一起参加课外活动,一起就餐。到最后,她偶尔也会来我这个小家打扫或煮饭给我吃。
从来没有恋爱过的我,只知道,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需要一个伴,所以就尝试接纳了她,默认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你烦不烦!”一打开门,我根本就看都不看,一拳向站在门外的那个人打去。在这个城市,除了艾菲,我不怕得罪任何人。而艾菲,是绝不会在这么早就来我家的。
“哎呀!”我本来以为是推销员或者其他什么人,但当拳头打过去后,我才看清,站在门前的这个人竟然是个女人,不由小小抱歉地叫了一声。
不过这个女人功夫还不错,在百忙中竟然可以丢掉手里的东西,来得及用手臂挡在身前一隔。不过始终聚力已经不行了,被我一层的功力震飞出去。
我下意识地双手凭空一拉,十股细水流从我的十指飞出,分别缠住那女人的四肢,把她轻轻拉了回来,避免她被震伤。没想到,她一回到我面前,就动手袭击我,跳起来想要用指关节敲我的头。
我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让她敲到,不过我刚想动手,听见女人嘴中叫的话后,一下愣住了,被重重敲了一下。
“死种马,敢打我!”
好熟悉的叫声,竟然让我心中升起一股甜蜜。不是吧,她不会是她吧?
我定睛一看,晕,真的是她。虽然差不多四年没见,她长高了不少,但容貌除了成熟了以外,还是没有什么改变,而且行动举止依然那么骄蛮可爱。那个从小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她怎么到了这里?还来敲我的门?
如果说有一个人能叫我种马不被我打、不被我骂、不被我埋怨的话,就只有她了。因为在她心中,什么事物都是美好的。哪怕是“种马”这个名字,她也是因为感到亲切才叫,而没有别的意思。
吴至洁,至纯至洁,洁白如雪,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没想到以前那个整天要我背的流鼻涕的小女孩,那个整天拖着我的衣角,死活都要跟在我身后玩的“尾巴”,那个一旦和我单独在一起,就无忧无虑的小美女,现在真的变了。至少在我现在的仔细打量下,感觉她的美已经更惊心动魄,比之艾菲也毫不逊色,对我而言,还多了一种亲切感。
不过她接下来的表现就大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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