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的什么妹妹、朋友,我是他的未婚妻!”
“什么!”我和艾菲吓得同时站起身来,异口同声叫道。
吴至洁好象不高兴似的,继续说道:“我也不想的,种马这么丑。可是谁叫他家借了我家的钱,还不了,所以就把种马抵押给我家了。因为我爸爸妈妈从小就喜欢他,所以他们四个长辈一商量,就决定让我嫁给他。大家都知道,其实我们都过十五岁,可以结婚了,但是因为我和种马这四年来没怎么见面,所以长辈叫我考到庆丰,和他在一起呆三年,重新培养感情。”真的不高兴吗?看她眼睛里闪烁着得意的眼神,怎么看怎么不象!
“晕,我爸妈借了你家多少钱,怎么把儿子也抵上了!”我只觉得头昏,不过很奇怪,我好象在乎的只是这一点,而不是我是不是非要和吴至洁……结婚。
“自己看吧,这是你爸爸写给你的信。”吴至洁真的没有撒谎,从口袋里拿出了信。现在这个时代,所谓的信就是一个简单的芯片处理器,里面储存了写信者的影象,相当于现在的摄录机,不过轻巧方便了很多。
我还没来得及看,艾菲就说话了:“笑话,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包办婚姻吗?”她真的有点生气了。
吴至洁又是假装很委屈地说道:“我也想拒绝的,可是他们四个老人家竟然就把这个消息通知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如果我和种马不结婚,我们都没脸回家了。”
“不回就……”艾菲不是蛮横不讲理的人,知道这么说很不对,马上打住,转而望向主角我,道:“佐玛,你打算怎么做?”
我在发呆。在听到吴至洁已经是我的未婚妻后,我脑里全是从小和她在一起的情景:每当打了架,受了伤,不敢回家,都是她从家里找来疗伤药帮我治疗;每当玩新郎新娘的游戏,她说是吵着要和我配对,如果不行,一定是号啕大哭;每当被爸妈处罚跪夜,她终是半夜三更悄悄溜到我家,一直陪我到天亮……我对小时候的回忆,除了父母,好象身边就全是她的影子了。
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回忆又来到了成都的日子。对于这个西南重镇,我永远都忘不了刚来时的陌生感。那种孤独,让我在每个夜晚都无法安然入睡,直到认识了艾菲。有她陪着我,我的感觉好了很多,发现了这个城市的可爱。连师父都说,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功夫又再次突飞猛进了。
我是得过一天就且过一天的人,从来没想过未来会怎么样,而我和艾菲又会怎么样。由于早熟,初中就成为了很多男女开始品尝“性”的时期,那么露骨,那么疯狂,连学校的气氛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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