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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丹去见了她的律师,律师将协议书讲解给她听,效丹觉得基本可以,只是将抚养费的金额往下降了一些。律师觉得很奇怪,找他来办离婚协议的夫妻都会为自己争取利益,为了钱常常打到法庭上去,效丹却要求让步。律师反复强调一旦签字就没办法后悔了,效丹说她完全明白。金钱所能带来的快乐是有限的,想当初他们穷的时候,精神上也很快乐,现在有钱了,反而要分手了。效丹觉得只要能够养活四个孩子就足够了,多余的钱要了也无益。
对她的固执,律师很不满,他说效丹使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使当事人清醒一点儿,律师放慢了做事的速度。
仇峰为了表示自己的心意,将三百万澳币打入了效丹的账户,还到唐人街买了一只白金钻戒,看到爸爸送给妈妈的礼物,四个孩子都很高兴。效丹将戒指戴在手上,她不喜欢手饰这类的装饰品,基本上没有为自己买过。虽然到中国以后他们赚了很多钱,除了日常开销,效丹很少买东西。
仇峰很了解妻子的清高,也很看重她的人品,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对金钱的态度与八十年代出生的人有很大差别,仇峰见过很多只要金钱、见缝就钻的年轻人,他本来以为珍珍不是那样的女孩子,结果也没跑出这种模式。
想到珍珍,让仇峰感到头痛。她的五百万欠款看来是要不回来了。珍珍知道太多仇峰的商业秘密,仇峰不敢得罪她,可是继续合作下去,仇峰明白后果是什么:他会损失更多的金钱。仇峰希望渐渐地疏远珍珍,将生意关系结束。五百万元只好认赔了,只要珍珍不再来敲他一笔,仇峰也要感谢这小女子的仁义了。
仇峰以前看过很多这类的故事,他常常嘲笑朋友们的智商。一个大男人可以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却被比自己年轻十几岁的小女孩骗了,真是很可笑。他没想到自己的故事与朋友们的大同小异。效丹说得对,日光之下没有新鲜事。自己太骄傲了,总觉得自己与别人不一样,可以凭借实力得到年轻异性的爱慕,到头来别人看重的只有他口袋里的金钱。一个人的价值还不如几个金币,实在太悲哀了。
仇峰将白金钻戒交给妻子的时候对她说:“多花点儿钱吧,算是为我花的,我恨这些钱。” 效丹奇怪地看看先生,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效丹不是不想花钱,而是懒得花钱,漂亮的衣服和手饰不能带给她更多的快乐。水瑶曾经批评她,说女人打扮得漂亮得体是为了取悦自己的先生,并不是个人爱好,她应该改掉懒散的毛病,好好打扮自己。效丹心里很不服气,她有四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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