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脸上的哪里是酒窝,简直是毒药瓯子。
那天半夜,三把火再次约见我。他让身体往下滑,整个人埋在老板椅中,盯住电脑的液晶屏幕发呆。夜已经很深了,办公室不敢开灯,楼下上访的会友昼夜不散,他们一旦获知三把火在,非冲上来不可。办公室里只有液晶屏幕的紫色微光、电脑主机的小绿灯、手机充电器的小红灯,这些混合的小灯光交织在三把火的脸上,就不是威严的问题,而是有点儿骇人了。见我进来,三把火用眼角瞟我一下,朝屏幕抬一抬下巴。我伸长脖子凑过去,都是些发在政府网站“我要说”的贴子,我每天都要浏览一遍,只是这几天太多了,多到能透过这些贴子感受沸腾的民怨。比如:
第八章:死亡(5)
“烂会以来,桃源民众直接损失数亿元,有多少人倾家荡产,又有多少人离岗讨债?在桃源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我们不禁要问,三把火在哪里?他为什么装聋作哑?”
“雇人讨债,行凶逼债,捣毁财物,绑架人质,自杀轻生屡屡发生。夫妻反目,亲朋成仇,民间信用丧失殆尽。数千名公职人员卷入桃花会,可是,三把火为什么迟迟没有态度?”
寒意袭来,三把火不由抱住双臂,一缕头发挂在宽阔的额头也懒得往上一扫。其实我知道,三把火眼中的“群众意见”,在三把火看来权当参考。然而,这一回不一样,官话、套话、正确的废话解决不了问题,机关能不能正常运转也难说。三把火约我来看这些贴子,不是瞧热闹,而是要我提出意见的。想明白这一条,我就非说话不可了。我是这么说的:
“我知道要烂会,只是没想到烂得如此迅猛,哪怕拖一个月,再一个月桃花街形象工程、桃花坞别墅区就交付使用、功德圆满了。事到如今,还能做什么呢?似乎仅有严惩会首、清理债务可做了。但是,我顾虑的是,政府过早介入千丝万缕盘根错节的桃花会,势必吃力不讨好,会友一旦产生依赖心理,就只管找政府要吃要喝要钱要粮,岂不是扬汤止沸?再说了,会钱会款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七种情况被列为非法的借贷关系,其中之一就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标会属于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我的基本设想是让会友自清自理一段,乱就乱几天,该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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