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狗熊所料,公安局的斟酌斟出了水平。五千多块钱买来的手机,才用了半年,被他们一斟酌,竟然只赔了三千块钱。狗熊想理论,他们竟然说狗熊一身的不是,他们认为狗熊不应该带校外人员到寝室去住,这是违反《寝室管理条例》的,从这点上说,狗熊要负一部分责任。如果狗熊不引狼入室,他就偷不到狗熊的手机。要不,他怎么不偷别人的手机?
这就是人民警察的逻辑,我不知道这是公事公办的结果,还是中间有猫腻。从感情上说,我觉得结果不应该是这样的。怎么着也得照价赔偿。狗熊是违反了规定,那是学校的事。学校自然会有处罚,可也不会罚二千块钱,最多在档案上记个警告什么的。
人民警察没有把这事报告学校,学校自然不会处分狗熊。也好,破财消灾,只是破的财有点多。大伙只好对狗熊说节哀顺便。狗熊只好苦笑,千不该万不该自己不该要那种人来自己的寝室。幸好,偷的是自己的手机,偷的是寝室其他人的手机,那我就更倒霉了,不但得赔感情,悲哉!幸哉!狗熊想。
我觉得人民警察的逻辑有问题。那浑蛋偷了别人的手机就要负全部责任,就可以索要全部赔额。偷了狗熊的,负一半责任,难道大学生就好欺负吗?更令人气愤的是,末了他们还向狗熊索要两百块钱,说是劳务费,真他妈的荒谬。人民花那么多钱养着你们,你们就这样办事的?拿国家的奉禄,却不为人民办实事。办了事还要额外费用,这是什么逻辑?没法子,狗熊认栽了,不能不给,钱在他们手上,别说是两百,就五百、一千要你给又能怎样?没啥说的。吃一堑长一智,上一次当学一次乖。以后自己多注意点,狗熊想。可是狗熊忘了后面一句话,上不尽的当学不尽的乖。可是不像狗熊那样想,又能怎样?难道哭丧着脸,没精打采地活下去,消沉颓废又能怎样?人活着总得有点精神,得乐观点,勇敢面对生活,不能把自己往死胡同里逼,不要让自己往死里想。想不通还想,越想越气,越气越想,那不得气死?一个大活人愣是自己想着想气死了,那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虽然事大了,狗熊还是挺够朋友的,大伙为他的事饭没吃好觉没睡好妞没泡好,简直操碎了心。你想,大伙吃饭时谈他的事,影响消化;睡觉的时候想他的事,导致失眠多梦;泡妞的时候还忘不了他的事,影响思维,导致临场发挥不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事造成的。狗熊是够义气的哥们,想着这些事他自己都感到难为情。一句话,大伙去餐馆撮一顿,他请客,喝喝酒杀杀霉气,酒能消毒。
大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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