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沙里淘金,财富多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我就是拜金主义,彻头彻尾的超级拜金主义,天下无双地上难寻的无敌拜金主义。
深夜的城市死寂如公墓。只有一些盗墓者和夜猫子还在伺机而动,他们或许会挖到他们朝思暮想的金银财宝,或许会被警察抓起来。我想加入他们的行列。可我的方向感很差,总是找不到门路。我天天找,夜夜寻,日思夜盼,就是不知道他们的门朝哪开,是在地上还是在地下,又或许他们根本就没有门。他们不需要门,愿者皆入。可为什么我进不去呢?可能是他们的门到夜才现形,只有明眼人和贼眼人才能找得到,像我这种视力不济的人,是没法找到的。
望着这夜,我喜欢的夜,有自己爱人躺在怀中的夜。夜,一个多么美好的景象,它包容了一切美好与丑陋,正义与邪恶;包容了一切爱与恨,痛苦和快乐。它比海的心胸更为广阔,比海的感情更为深远。它就是一切,一切都躺在它的怀抱之中。我多希望我的爱能像夜那般广阔,那般深沉。
韩红有一首歌——《天亮了》,说不上喜欢,只是由它会使我恐惧地想到我的天会亮吗?我总觉得夜太漫长,总感觉时间在夜晚走的速度比在白天慢。我的天空会亮吗?如果从此以后再也不亮了呢?我能活下去吗?人类能活下去吗?生物能生存下去吗?夜啊,你快快去吧。我不想在夜里呆太久,尽管我喜欢你的宽容,喜欢你的广阔,喜欢你的深沉。
浑浑噩噩 第十章
第十章
傍晚,一抹斜斜的夕阳映照在西边一线天,霞光万丈,洁白如哈达的云层被染成一片绯红。穿过窗户,望着那遥远的天际,在地平线与天边的连接处有一条长长的河带,那河水被霞光染成了绯红,泛出了一道道金光,让人感觉很温暖。
大伙刚吃完晚饭,正处在消化阶段。小胖把运动鞋脱了,两只不断向四周散发恶臭的脚架在他自己的椅子上,右手拿着一根用了N遍的牙签剔自己的牙,一些肉丝菜渣被剔出来了。本来看到这样一副场景,一般人肯定恶心得肠翻肚转,不说刚吃的饭要被吐出来,就算你三天没吃饭,大便都可能反其道而行之从嘴里来排泄出来。但是大伙同学都一年半载了,没有感情也有人情,不好多说他。长期的这样熏陶,我们也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小胖的那双脚要是哪一天不拿出来,寝室没他那股特殊的海鲜味,大伙的消化速度恐怕要减慢很多,说不定因此造成消化不良,药店的玛叮琳就成抢手药了。
当然药店是不会收我们钱的,它不敢收也不好意思收。想想,我们六少神同时光顾哪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