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自行车往机动车道上跑,放单手放双手,一人扶龙头把手,一人踏踏脚板,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精彩表演天天上。我们不怕了,危险期过了。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死不了。至于后福后来也灵验了,至少在我这边是灵验了,至于阿春有没有赚到大量的钞票,我没问就不得而知了。就在那个夏天我回到N市,在新华书店遇见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紫涵。那时我从阿春那儿回来接通知书。
我喜欢文学,这是真的,并且一个将来要当一名真正的作家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事都已告诉我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想像,也不可能存在我的梦想,我所有的努只不过想让自己的梦想破灭,然后绝望,死心塌地地随波逐流。为了文学梦,我去逛书店,我喜欢新华书店,尽管那里的书从来不打折,有时候花了定价买来的书却是盗版的,看了不出三天,纸张散落一地。但我还是喜欢哪里,那里有很多刚上市的新书,品种繁多,目类清晰,。
我很少在那里买书,通是在那里发现什么好书,然后到图书城去买打折的或是盗版的书,要不就到夜市上的地摊上去淘书。我喜欢盗版书,只要没太多错别字,几个错别字我能把它改过来;我喜欢旧书,甚至旧得发黄,只要还能看得清楚就行。因为这些书都很便宜,用我省吃俭用的钱可以买上几本。新华书店的书太贵,我买不起,也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想买的太多,巴不得整个新华书店都是我家开的。所以我每次只能站在那里看书,有时候站累了想坐在地上坐一会儿,就会被管理人员当众骂。那时候我知道人生来的两条腿只用来站的。从内心来说,那种时候我感觉很屈辱,我总在想书不是用来教育人的吗?而现在反而变成一种赚钱的工具,太多的铜臭味,不是我这种人消受得了的。如果我自己有能力能买下整个新华书店该多好啊!这是我曾经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那个夏天我几乎每天都去新华书店,为了能在新华书店开门之前到达,早上吃完早点就往那儿赶,有时起来晚了,早点也免了,直接去吃精神食粮。吃物质食粮多庸俗,还是精神食粮高雅,当时的我想。新华书店内设了一排只有四个座位的椅子,平时看书的人多,晚了一点点位置想都不用想——准没份。何况那时正值暑期,天气炎热,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大火炉,路上的行人受不了,跑到书店来乘凉,顺便粘一粘书的灵气,因此他们也加入了占座的大军中。书迷们拿上几本昨天晚上已盯好的书,见到位置就把屁股往上放。
紫涵也经常去新华书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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