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我派过来的新人你见到了吗?”他问。
“还没。不过你挑选的人,我当然放心。”她温婉地应着。翁士杰是个独具慧眼的珠宝商,七年前他在美国洛杉矶创立了“森林坊”本部,以制造东方韵味的首饰起家,在美国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他又在亚洲九个大城市设立了分部,把欧美的流行款式引入亚洲,一样大受好评,这一来一去间,使他成为近两年最为成功的儒商。
而叶知秋最欣赏的,正是这种男人。有头脑,有品位,有气度,有胆识,翁士杰可算做男人中的极品,与她正好相配。
她这样想着,不禁神思飘乎起来,那边翁士杰又说了些什么,竟是一句也没听见。这时,透明隔窗外突然有人轻叩;她抬头,见是绿子,正以口型告诉她:新、人、来、了。她连忙和翁士杰告别,挂下电话。拿出化妆镜检视了一番妆容,又整理了一下衣服,最后喷上名贵香水,待一切都打点得尽善尽美了,她才慢吞吞地走出来。她是叶知秋,著名的珠宝设计师,又是个品位高雅的美丽女人,这点儿架子还是要端的。
她亮闪闪香喷喷地度着优雅的猫步走出办公室,见一干同事都围在门口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什么,却没人注意到她。
她眯起眼——那被众女子团团围在中央的,就是新来的助理吗?怎么,是个男人?高高的个子,半长的卷发,看上去长得挺周正,怪不得这群小女子都趋之若鹜。
不过,有她这个极品女人在,别人是没机会出风头的。叶知秋清了清喉咙,成功地将众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自己身上。然后,在一众女子的欣羡眼光中,她莲步轻移地走向门口立着的高壮男子,脸上泛着最甜美迷人的笑容,“我是叶知秋,欢迎加入‘森林’。”她直视面前的男子。近看之下,他很是英俊,一双弯弯的笑眼中满是兴味。怎么?他对她产生兴趣了吗?叶知秋有些得意。
下一秒钟,只听得男子以清朗醉人的男中音温柔地道:“我们又见面了,穿香奈儿套装的小姐。”
此言一出,叶知秋立刻脸色转白。她不可置信地瞪着面前的男人,从上到下、从下往上地来回打量。终于,她的视线定格在他脚上穿的人字拖鞋上。
是——是那个恶劣低格的好色男!知秋彻底愣在当常望着面前那张带着玩味笑容的英俊脸庞,她生平第一次有了以头撞墙的冲动。
怎、怎么会是他?
她的新任助理,和穿着人字拖来上班的男人?叶知秋瞪着面前的男子,脑中好似有一排铁匠在敲打,叮叮咚咚乱成一团,怎么也无法把这两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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