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木愚说:“这样你可没风险了,我赔挣还不知道呢?”
玉山说:“只你一个人就行了,我们两个人开赚不了钱,矛盾太多。”
施木愚说:“我觉得还是两个人齐心协力好干,只是朋友们来了咱也不能一直不收他们的钱,那怕少收一点儿。”
玉山说:“我也知道了,要不我后来就不叫朋友们来,他们来要不不出钱要不让我出钱,没多大意思?”
施木愚说:“开业请他们白花几千块钱!还不如放着钱不花!”
玉山说:“谁能算准?”
施木愚说:“算是算不准,但你和他们打交的过程总是有的吧,你既请他们能一点儿都不了解他们的为人?”
玉山说:“咱是指着他们来消费的,他们不来有什么法?”
施木愚说:“过去了再说也没用。你就说这歌厅怎么弄吧?”
玉山说:“我的意思还是尽给你吧,你给我点儿固定利润就行了。”
施木愚想了想,已经陷进去那么多钱,还有小远那边的希望,歌厅不能不开下去于是和玉山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协议如下:
补充协议
甲方:高玉海
乙方:施木愚
为了便于管理,降低经营成本,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在2004年10月6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
1、由乙方全权负责美尔乐的管理,甲方不再参与以后合作期间的经营。经营期间乙方每年给甲方固定利润,具体办法是:A、第一年即(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乙方除按照原来合作协议第一条每年给甲方伍千(5000)元房租外,另给甲方固定经营利润陆千(6000)元。B、第二年即(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乙方每月给甲方经营利润壹千(1000)元,全年共计壹万贰千(12000)元。本年不再另交房租伍千(5000)元。C、第二年结束后乙方经营可延长至2006年农历年底,即阳历2007年2月18日。延长期间乙方不再给甲方交纳房租和利润。D、占用房间:乙方自签订本协议起,占用房间为底下一层和二层全部及第三层(地上一层)的车库及305房间(安装防盗门的房间),其余房间即第三层或地上一层(除乙方所占的车库和305房间外)和第四层(地上二层)留给甲方使用。
2、甲方使用的房间(即第三层和第四层,三层乙方占用房间除外),无论甲方经营还是租给别人经营,都不准从事与乙方经营相同的项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