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不同。他是你的男朋友,就申请家庭暴力禁止令。如果他是你的同事、邻居或者其他什么人,就申请民事的。还有……家庭禁止令是免费的,民事的需交193美元。你是第一次申请吧?”
“是的。但愿也是最后一次。”我沉重地回答。
“2楼,202房间,有协助员免费帮你填写。你一定要在下午1点前交到我这里,你才可以在当天的下午3点左右拿到法官签署的临时禁止令。”
“太感谢了。”我向工作人员道谢,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地往2楼跑。天呀,拿禁止令这么容易?那岂不是会纵容满大街的人都跑到法院拿禁止令吗?彼得岂不是也可以很容易地拿一个反对我了?法官怎么能肯定他在威胁我?
“拿禁止令就这么容易吗?”我问协助员,一个近50岁的美国女人。
“今天拿到的是临时禁止令,有效期3个星期。你还要到文件处注册,他们再给你安排一个日期。”协助员边帮我填写边告诉我。
“为什么?”我打断她的话。
“永久禁止令必须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双方出庭审理后颁发。法院要让双方都有说话的机会,法官才能判断和裁决谁是谁非,否则,就会有人诬告好人。”
她说得对,太有道理了,我完全赞同。可是,我还必须要和彼得见面吗?这不是给他一次毁我的机会吗?出了法院,他一定会毁了我。想到这些,恐惧又一次袭来,我呜呜地哭了起来。
“甜心儿,你别太难过了,这样只会伤害自己。”她安慰我。
“我的男朋友,不,我以前的男朋友要毁了我,和他见面,等于给他一次毁我的机会,他出了法庭就会这样做的。你不知道他啊。”我哽咽着说。
“唉!”协助员叹了口气,无奈地说:“我女儿得到禁止令后,她的前夫也两次闯进家殴打她。”
“现在呢?”我瞪大了眼。
“他在监狱里,照样打电话给我女儿。”
“再去法院告他。”我说。
“都告烂了,越告他越恨。这样的人,能判到哪里去?几个月、几年而已。他如果没完没了、跟自己过不去,他也一定会跟你一辈子过不去……”协助员越说越激动,又一个无奈的美国故事!
“我可以用一下法院的电话吗?”我越听越害怕,突然想找一个朋友谈谈,“就一两分钟。”我又补充了一句。
协助员二话没说,把电话递给了我。
此时,不知怎的,我竟突然想到了他,安德鲁·梅森,一个美国朋友。我认识他已有4年。他知道我交了个美国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