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尊敬。我不可以失去那份荣耀。
想到此,他突然记起自己是个喜欢忠贞爱情的人。不能任自己变成一个“人尽可夫”的男人,现在若要放任自己接受雪之外的女子是对自身人格的污辱,除非本来就没爱过雪。
确实是要反思一下对雪的感情属于哪一种了。他看着茶杯,兀自在心里为自己寻找背叛雪的原因和理由。他搜肠刮肚、思今忆古,终于发现自己对雪的承诺和爱都源于雪的深情使他产生的感动。对雪的爱一直是种误觉,他爱的不是雪本人,他离不开的,是那份被爱的感觉。由此他便有了公然接受叶菁并摒弃雪的理由了。
于是他心里舒畅起来。他冲叶菁露一个笑意,说:“叶菁,你既已决定在这里长住,我觉得呆在宾馆不是长久之计,不如出去租套公寓楼方便。”
“我也有此意。”叶菁看着他,肯定性地点了一下头。
“呵呵,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找房子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好的。找到住处以后,我就着手找工作,然后再开始我们的生活。你看如何?”叶菁说着,面上露出一份努力控制的羞涩。
开始我们的生活?如此说来,叶菁早已把将来设计好了?叶菁把话如此说,使得陈煜突然觉得好没意思,似乎感觉和叶菁的爱情已若日暮的太阳。他的爱情怎么可以没有神秘的诱惑和征服欲望呢!他的心没来由地静如止水,木讷无味。
叶菁已是在砧之肉,陈煜并不担心下手晚了会失去她。
但是女人生来便是喜欢被男子追求的,这个道理陈煜再明白不过。优秀的女人都生着天然的傲骨,她们见惯了甚至于腻烦了被追逐的感觉。对付叶菁这样出色的女子,如果随大流去哄她开心,不如独辟蹊径冷漠她,使她对他另眼相看,产生对方高高在上的感觉,进而满足于与他在一起的难能可贵,这样更容易牵制她。
对于情场,陈煜实在是摸得熟透。
剩下的时间,陈煜问了一些叶菁在路上的情况,以及昨天几点到的本市。叶菁也和他谈论了一些酒店建设风格之类的琐碎话题。
担心呆久了,会进入到晚餐的话题。陈煜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觉得以后和叶菁交往的时间还长,用钱的地方太多,在这样高级的场合吃一顿饭要花多少钱他心里实在没底。不如趁早离开,既可省钱,又能让叶菁觉得他不是死缠烂打的那种。于是说:“叶菁,我有一同事喜生贵子,七天前便约好了今天去赴庆祝宴。待会我们同事几个都要去给小家伙选礼物。你会不会介意我的离开?”
“既是定好了的事,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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