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的火恰灭,两脚走在玻璃上,左拐右弯,缓缓地,慢慢地,迹迹小心。
直到我看到一个黑衣蒙面背影的人在拐弯处,我没有说话,我认真看着他,心中的石不知是该落还是该继续悬空,因为我知道,那个在那个是探风的小角色。
现在绝对不能惊动这家伙,否则设计师们会陷入危机;我站在拐角处,眼里开始迅速的寻着突破口。
在我四面环视的时候,我却发现头顶上的那盏悬空霓虹灯,我立即退影到了另一个拐角,现已离那个探风小角色更远了,我连忙抽出那个烟头,用指力弹了出去,只见那灯管在瞬间砰地一声:灯光立马暗了下来。我屏住呼吸,等待着好奇之人来管好奇之事。
果然了,这家伙是小兵,不能做大事就在此:他还是耐不住寂寞拐过一个角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机会来了,借着暗光,我懒懒地身了下腰,然后一步奔到了他的身后,接着用两只手双双劈在他的脑门上,接着,又用两只手将他的衣服扒得精光。我一个转身,已把他的衣服移形换到我的身上了,我从自己原先的衣服上吧七匹狼带了出来,“狼群”便跟着我,到了刚才那小兵坚守的地盘。
第三十章:三人行,必有?
如果说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的话,打斗就如此结束的话,那就好了,但明显地,他这两兄弟一点都没惧怕我的意思,又次以“翻刀”连着“铲滚”啸音而来,我实在疲劳了,都差点没打哈欠,就在他们又要打往我的时候,我发现了他们在“翻刀”与“颤滚”里的一招,一招已运用了只有厨师才能熟练掌握的与“追天勺”类似的动作,我叹:“难不成他们以前当过厨师,根据我的回忆,曾经我在厨房练这一套《神手技法》的时候,俨然很认真用过那本书中的一招:“厨手翻”,但由于平时机会不多,也便没精于练习,勉强也算熟练。
到了此时,我把自己的脸藏在了黑纱里,跟那小兵一样。脸被蒙着,里面的人却被玻璃蒙着,左右手指一数:三人,其中两人我至少见过一面:一个在霸音俱乐部以及上次帮雨化丝脱险的饭店都有出现的:未落刀之人,我暂且命名他为:“爱刀如命”吧,而另一个却是白发,手指十根如葱的青年,我暂且也命他一名:“白葱人”,还有一个我并不熟悉,那人戴着眼镜,有种学者的味道,但他裸露的脖子处,胳膊处,肘部纷纷雕有纹身,看来,应该是个“斯文败类”!
我要再观察里面的动静,不知道飞鱼泪是否也在里面,因为以我现在的视线只能看到百分之三十的空间,而他们就在这百分之三十的空间里,但由于有玻璃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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