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人,我说,很爱面子。当我们去见他交涉饭食的时候,他细细看
了看我们。看了半天,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这可不行!”我以为他
是说我们四个人不行呢,敢情不是。他登时要笔墨,写了个条子:“拿这个
见总队长去,教他三天内都办好!”把条子拿下来,我们看了看,原来是教
队长给我们换制服:我们平常的制服是斜纹布的,冯大人现在教换呢子的;
袖口,裤缝,和帽箍,一律要安金绦子。靴子也换,要过膝的马靴。枪要换
上马枪,还另外给一人一把手枪。看完这个条子,连我们自己都觉得不合适:
长官们才能穿呢衣,镶金绦,我们四个是巡警,怎能平白无故的穿上这一套
呢?自然,我们不能去教冯大人收回条子去,可是我们也怪不好意思去见总
队长。总队长要是不敢违抗冯大人,他满可以对我们四个人发发脾气呀!
你猜怎么着?总队长看了条子,连大气没出,照话而行,都给办了。
你就说冯大人有多么大的势力吧!喝!我们四个人可抖起来了,真正细黑呢
制服,镶着黄登登的金绦,过膝的黑皮长靴,靴后带着白亮亮的马刺,马枪
背在背后,手枪挎在身旁,枪匣外搭拉着长杏黄穗子。简直可以这么说吧,
全城的巡警的威风都教我们四个人给夺过来了。我们在街上走,站岗的巡警
全都给我们行礼,以为我们是大官儿呢!
当我作裱糊匠的时候,稍微讲究一点的烧活,总得糊上匹菊花青的大
马。现在我穿上这么抖的制服,我到马棚去挑了匹菊花青的马,这匹马非常
的闹手,见了人是连啃带踢;我挑了它,因为我原先糊过这样的马,现在我
得骑上匹活的;菊花青,多么好看呢!
这匹马闹手,可是跑起来真作脸,头一低,嘴角吐着点白沫,长鬃象
风吹着一垄春麦,小耳朵立着象俩小瓢儿;我只须一认镫,它就要飞起来。
这一辈子,我没有过什么真正得意的事;骑上这匹菊花青大马,我必得说,
我觉到了骄傲与得意!
按说,这回的差事总算过得去了,凭那一身衣裳与那匹马还不值得高
高兴兴的混吗?哼!新制服还没穿过三个月,冯大人吹了台,警卫队也被解
散;我又回去当三等警了。
十三
警卫队解散了。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被调到总局里去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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