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赞成改革开放,尤其不赞成搞联产承包,让农民继续吃不饱饭,我也整天挨饿,就不会长那么高了。可大错已经铸成,我毫无办法,只能在回忆里过日子。
我与洪玫真正有肌肤接触是在初中将毕业的时候。有一个周末,我无所事事,跑到镇上去瞎逛。在街上撞到了洪玫,她在怀里抱了两只白色的大枕头。她见到我就笑得两边嘴角往天上走。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我还喜欢她任何一种衣着打扮。顺便说一声,我也很热爱她怀里那两只大枕头,就像热爱她怀里刚刚成熟起来的两只大乳房一样。尽管我一天比一天庞大起来,可我的枕头还是千年不变的三寸金莲。当然剩下这段路两只大枕头就抱在我怀里,洪玫就一路甩着手,嘴里还喋喋不休。
我们回到了她妈在人民公社的宿舍里。那是一座平房,她妈以前在那里办公兼住宿。她妈后来去了县里,但房子还给她留着,实际上成了洪玫的半个闺房。房子不算大,也不怎么漂亮,住起来未必有我自己的房子舒服,但住进这种房子里就象征一种特殊的地位和身份,谁住进去大家就羡慕谁。我们就在那里拥抱,接吻,然后在床上滚来滚去。
多年以后我在城里跟一个叫阿双的女孩做爱,因为不懂做爱的技巧给她讥笑讽刺了一场,还因为是第一次做爱给她挖苦了一顿。那时我已经读完大学且工作了大半年。
我和洪玫除了在床上啃和滚实在不知道还能干什么。当然洪玫可能知道做爱的事,她有条件受到性教育。当然就算她知道也不能告诉我,因为她是淑女。多年以后我跟她滚到乱七八糟的时候,我问她当年会不会做爱,她就笑了。她笑了以后还是不回答我,至今我还是解不开这个谜,我也不想解了。就像当年的许多数学题,我至今还是不会解,我也不想解了。
我和洪玫滚到精疲力竭的时候,两人都不想再滚了,滚下去也没意思。我们坐起来,洪玫整理衣服,梳理头发。她一瞬间就把凌乱的衣服、头发摆布得洁净如新。她的衣着总是很整洁,干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这一点特别让我欢喜。我后来就总是对那些衣着洁净头发光鲜的女人特别感兴趣,大概就是洪玫影响的。我们坐着喘气时,听到隔壁有个女人在说话,她说在公路上看到了洪玫,跟一个男生走在一起,几里路走了三四个小时。她的结论是洪玫在谈恋爱了。
后来石留来了。她显然是应洪玫的召唤而来的。她看到我和洪玫在一起并不感到惊讶,她惊讶的是我一身衣服都湿了。她拉着我的衬衣后摆说,全湿了,快脱下来洗一洗。她说现在洗,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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